Alizee是全世界最迷人的大美女!!!
November 10th, 2005 by arielfairy 什么都不多说了,我为了她恨不得变成一个男人……怎么能这么迷人呢!!!一个从小成长在地中海阳光下的妖精……



什么都不多说了,我为了她恨不得变成一个男人……怎么能这么迷人呢!!!一个从小成长在地中海阳光下的妖精……



昨天上午上社会心理学,老师是从北大外请的,下课了跟我们说:我请你们吃饭吧。沈老师(俺们系主任)老是让我多关照你们,我也一直没机会跟你们交流,今天中午跟你们一起吃一顿吧。我们于是欢天喜地,一边客套着说这怎么好意思,一边心里盘算着什么地方的菜最贵……后来TA说就万三吧,我们于是带老师去万三。
一路上老师坐在我们班唯一的男生的自行车后座上,晃着两条腿,西装裤的裤管随风摆动,煞是可爱。老师不停地说:那个地方好不好啊?我要请你们吃好的,不贵的地方我不去~我们暴寒,心想给你省钱你还不消停……一边劝着说那地方可好啦,终于把老师骗到了万三。
到了万三,老师就大手一挥开始点菜,鸡鸭鱼肉上全了以后老师象征性地问一句:都喝酒吧?然后没等我们回答就回头跟服务员说:拿瓶长城干红。我们大惊,急忙说:我们不喝酒,我们都是女滴……老师说,女生也能喝酒啊。又不喝白酒,没关系,我请,喝,喝,喝~我和铃铛一看老师口气,像是真的不喝不行,于是借坡下驴,趁机卖乖说:
嗯,本来我们是不喝的,今天您高兴,您要想让我们陪您喝我们就陪您喝……
把老师乐得呀,额头倍儿亮,脸都放光。面对着六个如花似玉的女学生(虽然还有一个男生,但老师自动把他忽略不计了~),老师兴奋无比,与我们连连碰杯,还鼓励我们互相敬酒:
“大家先一起干一杯~”
“我们敬老师一杯~”
“我们两个男同志喝一杯~”
“你们六个女生喝一杯~”
“你们敬助教一杯~”
“我和你们三个下午有课的喝一杯~”
“我和你们三个下午没课的喝一杯~”
“下午有课的和下午没课的喝一杯~”
……
最后,老师把火力集中在我和铃铛身上,说,我看你们俩能喝,你们俩都干了,她们随意!于是我和铃铛就喝啊喝啊,多实诚的俩傻孩子啊,四瓶干红里有两瓶都是我们俩消灭的。酒足饭饱老师看着我们俩乐:回去别骑车了,危险。
其实我们俩就是有点儿晕,还不至于神智不清。即使在眼前的杯盘碗盏都在旋转的时候,我们俩还在意气风发的跟老师谈论清华的社会学建设以及S.P.的最新发展问题,哄得老师十分高兴。两点多的时候我们仪态万方地跟老师在万人门口告别,还指点给老师从哪个门出去最方便。老师一走出我们的视线,我们俩就马上脚步踉跄,目光迷离,还放荡地大笑,宛若街头问题少女。
回到宿舍里铃铛就跑到厕所吐了,可惜我没有她那样的本事,不能想吐就吐还吐得欢畅,于是酒精开始持续发挥作用。我开始不停地说英文,嘟嘟哝哝地挥着手说:"I’m not drunk……I’m not drunk at all……I’ve never been so aware of my behavior ……"然后她们都不行了,就赶紧把我轰到了床上。我躺到床上开始接着给toki发短信,告诉他我被老师灌醉了什么的,最后迷迷糊糊地挣扎着给他打了个电话,他在那边正上课呢,赶紧从教室里出来接电话,就听见我在这头说:“我知道我醉了……其实我脑子是清醒的……我爱你……我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爱你……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我爱你……”他在那头哄我说:“我也特别爱你宝贝,赶紧睡吧……”然后我特清醒特懂事的说:“哦,你还上课呢吧?别耽误你,快回去上课吧。”然后我就挂了电话,一头栽倒在床上睡着了……
醒了以后发现已经五点了,于是取消了五点半的排练。然后toki来接我吃饭,我居然还是脚步不稳言词放荡,倚在他的身上东倒西歪,还对他动手动脚的非礼,他于是非常、非常、非常哈皮。哈皮死了。
最后,我回到宿舍,在我清醒的神智与不灵便的手脚的配合下,打出了最后两千字,写完了我的社会调查报告计划书,然后下楼吃了toki给我的棉花糖,就滚回楼上睡觉
,结束了我借酒撒疯的一天。虽然我的头很疼,但是这一天过得……真是开心呀
铃铛同学上上个月甩了她处了一年的男朋友,原因是那个男人第一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没有前途的男人不能够给她想要的东西,第二是对她太过于百依百顺让她觉得没有趣味。男朋友很伤心,他连给她洗脚这样的事都干了,她还是把他甩了,遭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铃铛同学分手时跟那男的说:咱俩以后还是作普通朋友吧。
男的说:不。
于是铃铛同学收拾收拾就搬回了宿舍,那男的倒也不十分挽留。过了几天那男的让她回去,铃铛说:咱们分手了呀。男朋友说:啊?敢情真分了啊?我以为你跟我闹着玩闹几天就回来呢!
铃铛同学义正词严地向他说明,自己是真不打算陪他玩了。于是男朋友痛哭流涕。后来铃铛很是挣扎了一番,男朋友说“我不会放弃你的”,铃铛权当没听到。
分手一个月后铃铛惊闻那男的找了新女友,于是郁闷。后来她有事回去取自己的东西,回来说那男人都没让她进屋,就把东西搁厨房了。再后来那男人给她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其实根本就没有新女朋友,说那个是想让她有点儿反应。而那天不让她进屋是觉着心里难过,其实自己一直在门后面看她。
铃铛还是铁了心不回去。那男子于是崩溃了,对她说: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联系了。铃铛说,好啊,那就不联系了。再过段时间也许我们能作朋友吧。
问题是,那个男人是个优柔寡断的天平座男人。他根本就放不下,于是今天又给铃铛打电话。铃铛很不能忍,就要我给她支招,我告诉她把话说狠了就完了。今天晚上男子给铃铛打电话约她出去。她一咬牙,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去见了他。回来我问她怎么样,她又得意又郁闷又无奈地说:
“他说他会等我一辈子的……”
铃铛说,那个男人从头到尾一直在哭,说想她想得不行。还给她看手上带着的两圈黑色头绳,告诉她是因为以前她起床时老找不到皮筋他才总带着,什么时候她需要了就给她用。他说:我一辈子都不会再爱别人了。我这辈子就爱你一个人。铃铛说,不可能。他说,真的,我会等你一辈子的。哪怕到时候你老了,哪怕到时候你也依然不喜欢我,只要你需要,我都会来到你身边。铃铛说,不可能。我不可能再跟你在一块儿了。以后我有了新男朋友,你就给我祝福吧。男人说:不会的,我不会给你祝福的。我相信你以后会有很好的男朋友,但我不相信他会像我爱你这样去爱你。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除非他比我还爱你,我才会相信你能得到幸福,我才会给你祝福。铃铛说,别死心眼儿啦。没准明天你上街,就能碰见那谁,那个马来西亚公主什么的,你就被招成驸马啦。到时候你就能去马来西亚享福了。男人说:那你就会被枪毙了。铃铛说,我干什么了干嘛枪毙我呀?男人说,因为我那么爱你,马来西亚公主一定会嫉妒的。铃铛说……铃铛说……铃铛就无话可说了……
回来以后铃铛对我们说:这些男人们,动不动就死呀活的,什么一辈子都爱你,瞎掰。
我觉着吧,一辈子去爱一个人是很有可能的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至于一辈子去等一个人,确实就纯属傻冒了。今天有人对我说“你不相信世上的真情”,如果世上的真情是指“我会一辈子等你的”之类的话,那我确实是不相信的。至少现在不信。估计将来也不会信。铃铛当然也不信。她坚定不移地表示:以后再也不理那个男人了,好让他彻底死心。我们两个人看似都对感情生活中不幸的失败者缺乏怜悯之心。但是没办法,我们是一群研究社会科学人类情感并以此为业的人。既然如此,注定使我们薄情寡义。
这几个月铃铛同学一直坚持不懈去泳馆游泳,一方面是去锻炼身体实现减肥,一方面是为了认识男人。结果,前几天她回来告诉我,有个薯熟看她游得可怜,就上去教她怎么仰泳,结果她游得好多了。说那个薯熟真是好人一个,可惜太老了,还胖。
第二天她回来说,她又碰见那个薯熟了。那个薯熟又教她仰泳。还夸她进步了。
第三天她又去游泳了,回来跟我们说:苍天呀不好啦,那个薯熟管我要手机号!
我们大惊,说:那……那不是个薯熟吗?
她说是啊,可是他管我要手机号,我就给他了。
我们七嘴八舌的议论说:一个薯熟,又老又胖,不具备发展潜力,怎么能随便把手机号给他呢。铃铛同学表面承认错误,其实心里挺美的。搁谁发现自己能够从四岁到四十岁通吃了谁不美啊。
后来她今天拽着我说:我给你说一特神奇的事儿,那个薯熟是个牛人!我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说她这两天一直跟薯熟短信联系,告诉薯熟统计学特难。薯熟说,他是北大数学系毕业的,还给她发了一份社会统计学的小讲义。她一查他的名字,在百度上发现了N条记录,原来此人挺牛的,还在惠普什么的公司当过人力资源总监什么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天天到清华游泳来了。他还发短信跟铃铛说,要帮铃铛补习统计学概论。
铃铛说,我答应他了,今晚我就出去跟他喝咖啡。我大惊失色,说:他是个薯熟呀!他不都奔四张了嘛。铃铛说,对啊,我也没说跟他怎么着啊,我们俩就讨论讨论统计学。特纯洁。我说你就掰吧你,我才不信呢。这个年纪的男人最危险,知道什么叫无事献殷勤……她接着我的茬说:知道知道,非奸即盗!放心吧,我不会被他搞定的!于是梳洗打扮一番,翩然出门而去。
这事把我弄得脑子短路了一会儿。本来昨天就一点没睡,今天更晕了。这是什么年代啊。是谁饥渴?是那四十岁的单身薯熟,还是这二十岁的无聊女大学生?
我特别喜欢阴沉沉的天气,有风有雾最好。潮乎乎的灰蒙蒙的,空气清冽,天空黯淡。我独自一人背着硕大的书包步履匆匆地走在学校里,潮湿的风卷着雾气拍上我的脸。我唱着Alanis Morissette的One hand in my pocket,表情冷漠,内心激越。觉得自己牛掰无比。
好像一到了冬天我就这样。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冬天的时候我脾气不会太好,觉得自己变成一棵枯萎的植物。从外表到内心清清冷冷。背着书包从图书馆里走出来的时候,大风吹起我的衣襟和满地的落叶。我就觉得自己像被逐下华山的令狐冲。还是那句话:
表情冷漠。内心激越。觉得自己牛掰无比。
去年的冬天我居然写过这样的日记:
游泳课。两周没下水了,冰冷彻骨。还是学不会换气,上帝啊,我已经绝望了。老师恶狠狠地说:
“再不练就不让你pass!”
身边是个水利系女生。突兀的脸,未曾发育好的身体。在我耳边絮絮不休。突然很反感这个麻雀一样聒噪的女生,尽管她并无恶意。
高兴或张惶的时候,我都会一直说一直说,说到自己和别人都厌烦为止。到最后,总会落得兴味索然。然后呢?别人会不会以为我是个同样聒噪的女子。
可我只是害怕寂静。它将我内心的萧索暴露无遗。
有一段时间,持续的对自己失望。课业一塌糊涂,早上睡到第二节课都上了一半才醒。庸庸碌碌地忙却毫无价值。交给自己的事情却懒得去做。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看镜子里的女子,面色苍白,神情倦怠。她的心渴望听到爱情的盛放,然而一直沉寂。
脑子里一直回旋着《氧气》的歌声:
对我笑吧,笑吧,就像你我初次见面;
对我说吧,说吧,即使誓言明天就变。
享用我吧趁着现在,人生如此漂泊不定……
最后一句被我忘记。女人凄绝的声音就此纠缠在我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嗯,从上面的日记来看,我今年冬天的生活过得还算不错。尽管偶尔会有神经质的歇斯底里,尽管有时候觉得自己忙得脚朝天过得猪狗不如,尽管心里时常会出现突如其来台风过境般的伤感,尽管耳机里王菲在唱什么爱情就是要等待等到两人互相了解然后再互相轻蔑……我的生活其实不错。我处在一个空前良好的状态中。或者说,我终于洞悉了生活的本质而不在欲求无度妄存幻想。我早就该像现在这样:
表情冷漠。内心激越。觉得自己牛掰无比。
昨天回宿舍没进屋就听见她们在里头狂笑,进门问她们干什么呢笑这么厉害,susan边在床上乐边说,我们作诗呢。
我说,啊?作诗?为什么作诗啊?
susan说,因为我爸明天过生日啦。我爸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给我作了一首诗,我觉得我也该给他老人家作一首,让他高兴高兴。
她爸作诗的事儿我知道。她爸和我爸都是喜欢短信作诗的主。我爸当年和我吵架以后作了一首诗发给我,诗云: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若是不再常沟通,恐怕以后难切磋。
中秋时候又给我发一短信:
月圆人未圆,我家人不全。
京鲁两地分,团圆在春天。
笑死我了。他还老逼着我问,问我是不是觉得他文才斐然。
susan的爸爸也作诗。上次susan过生日,他爸高兴得赋诗一首,大意为“小女今年一十八,清华园中一朵花”什么的……把她乐得不行。所以今天她爸过生日,她决定给她爸也回报一下,也整两句什么的。
结果susan想啊想啊整不出来,我们就帮她瞎凑。我说,你就随便写两句吧,比如“老爸明天四十八,仍然貌似一朵花。人品好得没法说,法庭辩论顶呱呱(她爸是律师)”什么的,不就行啦。她听了大喜,真把那两句打上去了,飞一般地按了发送键。我说啊?你还真用了呀。她说是啊是啊,我自己反正死活想不出来。
结果过了两分钟,她就又想出一首诗,叫:
老爸明年四十九,幸福快乐年年有。
一家三口手拉手,致富路上并肩走。
我们又乐个半死。这时候铃铛同学也来了精神,她兴奋地说,咱们给每个年龄都编个诗得了,到时候谁过生日就给谁发。比如说刘洋吧,刘洋明年就二十一了,我们给她整首诗。说完就深情地吟道:刘洋明年二十一……刘洋明年二十一……然后骂我说:你真讨厌,你这二十一不好押韵哪。我鄙视地说,那是你笨,二十一其实最好押韵了,听着:
刘洋今年二十一,六年以后二十七。
于是大家又笑死了一回。最后铃铛同学作诗上了瘾,就开始不停地想,要给我们每个人赋诗一首。后来我开始吃面包,她气愤地躺在床上捶着床板说:没良心的!我们这减肥呢!我满口塞着面包没理她,一会儿她就发一短信来。我一看:
半夜三更吃面包,不长胖来只长高。
后顾之忧全没有,上铺口水已滔滔。
susan说,我们宿舍真是天才啊,上学期学古汉语的时候怎么就没显示出来呢,那时候咱们为了攒一首绝句都快死了。我说,我觉得那时候我写的诗挺好的啊,什么“花重垂枝红凌乱,水高浮柳绿阑干”,多对称啊。可是老师非说平仄不对,糟蹋了我的诗才……
这个时候,铃铛突然在床上大叫道:我得了一句!我得了一句!
我们齐声问:得了哪句?
但听她慢悠悠地念道:
单身生活不可怕,宿舍里我胸最大。
……
今天上社会心理学课,上周和这周讲的都是进化社会心理学(Evolutionary Social Psychology),经过两周的熏陶,我几乎成为一个进化社会心理学主义者了(这个称号好长,或许我该简称自己为E.S.P.er,^_^)。
说到进化社会心理学,其实是一门特别特别有趣而且非常实用的学问(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它的基本学科观点是把人当作一种同其他生物一样的进化有机体来研究,认为人是一种蕴涵着自私基因的生物,其毕生目标是使自己的基因得到延续,体现为两个方面:生存和生殖。所以这么学科的主要关注点体现为两个问题:1、合作/利他行为如何可能?2、如何寻找配偶?这周老师讲的就主要是“如何寻找配偶”,于是我们听得非常之爽。
首先,寻找配偶的过程就是性选择(sexual selection)的过程,其基本过程包括两个方面:同性竞争和异性选择。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假定就是:两性在生育后代的过程中,其最低限度的必备投资的差异,引发了两性在性选择上行为策略的差异(伟大的理论啊!!!)。以此引发的推论是:投资大的性别方在性选择时会更为挑剔,而投资小的一方则往往面临着更严酷的同性竞争。我们以智人种(就是我们人类啦)来做例子,就可以提供有利的证据。就智人种而言,女性在生育中投资最大,因此在选择配偶时会更为挑剔;而男性在生育中投资很小,因此男性性别内部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那么,究竟什么是“最低限度的必备投资”呢?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讲。首先,女人为了生育要付出卵子,每月只有一个,而且排卵期只从大约15岁到50岁,之后就不行了;而男人为了生育要付出一点儿精子(老师用了numberless来形容男人们的sperm……),而且几乎很老了还可以产生精子(讲到这里老师举例说,比如杨振宁……),所以显然这一局PK中男人占了上风。其次,在生殖过程中,女人要九月怀胎啊妊娠反应啊行动困难啊无法工作啊等等,男人们为了完成生殖只需要“一次动作”而已(这个“一次动作”也是老师说的,哈哈哈),所以这局又是男人胜了。最后,生下孩子后女人还要哺乳什么的,男人显然就不用。总之,一切的一切证明,女人在两性关系及生育中付出的最低限度的必备投资远远大于男人,所以在择偶上,女人自然要十分挑剔,所以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世界上的大多数类型的社会里,普遍存在的永远是男追女而非女追男的现象。
与此相关的有四个十分有趣的问题,都可以用进化社会心理学来解释,而且解释本身也非常有趣。
第一个问题是婚配制度和数量偏好。因为男性在生育上投资很少(一次动作和一点精子),而且可以不承担抚养义务(抛弃亲子或勾引他人老婆),且不用十月怀胎,所以男性往往更加想要更多的性伴侣,享有更多的性机会,觊觎更多的性体验,“所以,”老师铿锵有力地说,“男人天生淫乱。”这甚至在同性恋上也同样成立:男同性恋往往比女同性恋更加频繁地更换自己的男伴——尽管他们的行为早已与生育无关——这也是男性的淫乱已经渗入基因的一个铁证。说的远一点儿,男人和女人在性行为本身的反应不同也与最初的生理原因有关:原始社会里,男人和女人在火的掩护下××,男人们必须很快速的结束××以便起身查看是否会有狼过来袭击他们,而女人们就必须平躺在地上一段时间以使自己更容易受精,所以男人们在上床时只要三四分钟就OK了,而女性往往需要十几分钟或者更久。而当男人起身去查看狼群时,女人往往还没有进入状态,但是她只能继续平躺着好给精子提供接触卵子的机会。可怜的女人。
第二个问题是择偶标准。男女择偶的标准最基本的出发点无非都是好基因,所以好看而且健康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受欢迎。具体到女性来说,她们还希望男性提供有利于哺育后代的间接资源,外在审核标准为1、能力;2、意愿(愿意照顾女人及其孩子、愿意提供间接资源的意愿)。能力自然表现为社会地位等,所以女人往往找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往往都已经体现出来了,而不是像年轻男人一样处于潜力股的状态(老师又说:比如杨振宁……)。而这个男人是否有照顾这个女人及家庭的意愿,则主要表现为他对女人的承诺、爱和依恋。所以女人们天生就比男人们更重视承诺,她们在一段关系中最渴望得到的也就是男人的承诺,她们的安全感也主要来源于男人的承诺。这就可以解释女人为什么会一遍遍追着男人问“你爱不爱我”,或者一遍遍催男人说“我们赶紧结婚吧”……男人们则不一样。他们寻找配偶除了看外表之外就是看她是否具有旺盛的生殖能力。所以20多岁的女人最受欢迎,因为男人们都知道她们最能生育(老师提到了翁帆)。除了年龄之外,最重要的标准是看腰臀比例,女性为0.7(玛丽莲·梦露),男性为0.9(詹姆斯·迪恩)。所以细腰大屁股才是美。而男性大多不乐意承诺和付出,因为他们不用担负养育孩子的直接责任,所以巴不得只把种子撒遍世界,而不用做那个收割的人。
第三个问题就是青年男子的冒险。为什么15-20岁之间的男子最危险?为什么他们喝酒、打架、冲动而喜欢暴力?因为在求偶竞争中,他们尚未进入异性的视野(一般20岁之前的男子显然不具备什么社会地位),没有异性愿意向他们提供卵子;而在激烈的同性竞争中,他们需要通过暴力来证明自己的卓越和勇气。因此所谓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无非是其精子的无处释放而已。
第四个问题就是两性的嫉妒以及父权的不确定性(这点尤其有用)。无论是男是女,对稳定的两性关系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信任和焦虑。但焦虑的表现不同:女性往往担心男性是否不再爱自己,而男性往往怀疑女性的背叛。这就可以解释,要伤害一个女人莫过于告诉她“我其实从来没有爱过你”,而要伤害一个男人,只需要告诉他:“我跟别的男人上床了”。女人渴望从男人那里得到持续不断的资源供给以保证自己的生育和对孩子的供养,而对方能否愿意长期给予资源,则取决于(正如前文所说的)他对女人的承诺、爱和依恋。因此,从古到今所有女性在一段关系中最担心的问题都是男性的情感出轨问题(况且淫乱的基因是如此根深蒂固地深植于男人的身体中)。而男人担心的问题是,父权是无法确定的。母权可以确定,因为分娩过程保证了孩子是由哪个母亲生的。而父权是无法确定的,除非验DNA。所以电视剧里常有男人揪着女人问:说,到底是谁的孩子?!可是实际上基本上女人们也不知道那是谁的孩子(如果她确实生活很淫乱的话)。对于非亲生婴儿,男性的策略为杀婴或虐待。在人类中,杀婴已经被禁止了,但在狮群中,这种现象还普遍存在着。交配季节里,雄狮会杀掉和自己交配的母狮带来的幼仔,因为他无法容忍别的狮子的孩子生活在自己身边。而母狮为了保证更多的幼仔存活,会在一个交配季节里不停地和许多雄狮交配,以保证他们认不出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母狮好聪明啊)。为了防止女性给自己带绿帽子,男人还会对她们实行监禁(比如不
许出二门,等等)。由此可以打开有关婆媳关系研究的全新视角:婆婆和儿媳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媳妇生下婴儿后,婆婆关心的是婴儿能否遗传自己家族的基因,而媳妇关心的是婴儿肯定身上有自己的基因(至于其他的基因,管他是哪个男人的呢)。所以婆婆必须帮助儿子控制儿媳、监禁儿媳以保证自己家的孩子遗传了自己家的基因。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婆媳是天生的敌人。
总之,我觉得这个E.S.P理论实在是太有用啦。这节课让我听得兴趣盎然,因此我决定成为进化社会心理学的铁忠粉丝,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天看到一组图画,叫做《喜欢与爱的区别》,非常非常可爱,贴给大家看一下^_^







这些图画实在可爱,但是其言语仍有未尽之处。喜欢与爱的区别当然不仅于此。
喜欢是在清闲的时候想和他在一起,忙碌的时候就忘了想起他,直到闲下来才终于给他发短信说:我这边完事啦;爱是在忙碌的时候也一直记挂着他,不停地威胁身边的人说你干活快点儿别耽误我跟我老公团聚,特别特别忙碌的时候会顾不上他,但是一旦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忘了给他发短信,会懊恼得恨不得打自己的头。
喜欢是在下雨的时候想:要是他来接我就好了;爱是在下雨的时候想,他带伞了么?要不要我去接他?
喜欢是在过生日的时候想,如果他送我礼物我一定会很开心,要不要穿好看一点儿给他看呢?爱是在过生日的时候想,只要他和我在一起过就行了,我猜他一定喜欢我穿这条裙子和这样的高跟鞋,虽然这样穿一天脚一定会有在刀尖上跳舞的感觉,但是我走不动了就可以让他抱着我。
喜欢是看到他送的大把玫瑰漂亮胸针,看到他在天台上准备的一地蜡烛和满墙照片,高兴得心花怒放恨不得让所有人都过来看向他们吹嘘炫耀;爱是看到他送的大把玫瑰漂亮胸针,看到他在天台上准备的一地蜡烛和满墙照片,高兴得心花怒放恨不得让所有人都过来看向他们吹嘘炫耀,然后马上想这个傻子在楼顶吹风吹了多久了会不会生病啊,接着把自己心花怒放的表情做得更夸张好让他看了更高兴,最后希望所有人都马上消失就剩下自己和他在一起……
喜欢是在他提起以前的女孩的时候把头一仰,满不在乎地说,哼,我一点儿也不care,其实心里挺别扭;爱是在他不提起以前的女孩的时候自己心里头忽然想起她们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眼睛红红的,对他说你可不能变心不能再去爱别的人,弄得他不明所以又不敢不做保证。
喜欢是总让他看见自己笑,需要假装柔弱让他原谅的时候就偶尔装哭;爱是轻易地被他逗笑轻易地被他弄哭——并且只有他可以让你那样哭。
喜欢是想就算分手了也要做他的好朋友;爱是想如果分手了我一辈子也不想听说他哪天和哪个女人结婚。
喜欢是想让他喜欢自己;爱是想让他的家人和朋友也喜欢自己。
喜欢是想把他变成小人儿随身携带;爱是宁可变成他的影子永远随行。
喜欢是经常为他感到骄傲;爱是希望自己也可以让他骄傲。
喜欢是经常想:会不会为了他失去自我?爱是无需考虑这个问题,因为爱他就像是爱自我。
喜欢是在博客里写《我喜欢你》;爱是在博客里写《我爱你》。
亲爱的,我想我明白了喜欢和爱的区别。所以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
我发现我上两天照的照片和我高三时画在课本边上的图画居然挺像的,但是我给别人看别人都说不像……可是我觉得挺像的,而且最值得高兴的是,我在画画时觉得那人是个特别大的美女,而现在我的照片跟她很像了,说明我在朝美女的方向进化,哈哈哈哈哈哈
。


上两天我和toki讨论我们共同认识的某女孩,我们俩都认为,她是个居家的女生。如果嫁人的话,一定是个贤妻,且旺夫。众所周知,我肯定不是个居家的女生。于是对于人称旺夫的居家女生,我表现出了理所当然的羡慕和嫉妒。我心里羡慕得要死,嘴上却说,哼,年纪轻轻就居家,我才不干呢。toki说,没关系,我不在乎你居家不居家啊。可是我觉得,基本上男人私心里都是想要个居家的老婆的。有人给自己洗衣服做饭带孩子打理家事管管财务,有了这样的好处哪个男人会不乐得偷懒。但是如我所说,年纪轻轻的女生,又有哪个甘心去居家过日子做男人的黄脸婆。我们这一代的女孩,从小受的教育乃是十个字,叫做“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前几天看到一本书,叫《不嫁则已》,是王海鸰写的。王海鸰写的书,不管是《牵手》还是《中国式离婚》,都是拍成电视剧了我才觉得好看。所以这本《不嫁则已》我也没什么兴趣,随便翻了翻。好看的倒是她前面写的自序,颇有几分意思。
她在自序里说,自己成了别人眼里的著名作家成功女性,可是个人生活无比失败,跟丈夫没过几天日子就离婚了,然后到现在都一直单身。后来听说,有个相识的大款前几天娶了一个女人。女人三十多岁,离婚,姿色平平,那大款就是看上她有女人味。她每天什么事都不做,一想事就头疼,整日里去做做头发敷敷脸,靠逛街购物和搓麻将打发时间。王海鸰鄙视地说,这样的女人味不要也罢。
然后王海鸰又写,在后来的一次笔会里她认识了朱德庸。朱德庸绘画天才然而生活白痴,每次笔会一定要让他太太作陪,不然无法与人正常交流也无法安排自己生活。他太太芳名冯曼伦,平日默默跟在朱德庸身后做这做那,后来和王海鸰熟了,王海鸰问她说,曼伦你为什么不肯出去工作?朱太太说,我以前在报纸做做事,后来嫁了朱德庸,就安心在家照顾他了,他没我照顾不行。王海鸰开始时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后来一了解才知道,冯曼伦不仅是“在报纸做做事”,而是以前台湾一家大报的主编,她把那张报纸做得非常出色,以至于当时的《联合早报》专门开了一次大会,讨论“冯曼伦现象”。后来冯曼伦嫁了朱德庸,居然甘心成为一个居家女人。王海鸰奇怪得不行,就去跟她谈,说自己婚姻失败,看人家活得有声有色,先事业成功又婚姻幸福,问她为什么。冯曼伦说,你是不是没有给他机会?
王海鸰一怔,说,什么机会?冯曼伦说,我当时生完小孩,朱德庸在墙角坐了三天三夜,说他不喜欢小孩子。我说没关系啊,孩子我来带。王海鸰问,现在呢?冯曼伦说,现在他看着孩子比我还亲,每天早起做饭给孩子吃,吃完还送孩子去上学,宝贝得不得了。王海鸰于是无比震撼,看冯曼伦每日在朱德庸旁边,表面显不着她,其实哪里都少不了她,几乎是丈夫的精神母亲。王海鸰评价她说,她“淡然、坚强、温婉,她似乎弱不禁风,却能给男人无限的支持。她看起来并非为自己而活,却决不是男人的影子。所谓女人味,原来是这样。”对照着自己的失败,她更觉得无限感伤。
于是王海鸰变得很黯然,说,我们大陆这一代女人,从小被教育着去追求什么成就什么,想要的太多,反而把最应该记住的一些丢掉了。比较下来,倒让我想起了亦舒。亦舒本来年轻时一张方脸,带着不屈不挠的神态,写男写女入木三分,外带看透世态炎凉男女情长的泼辣。而今年纪大了,人在加拿大居住着,脸上的神情似乎也柔和起来。给报纸写专栏不再嘲笑,字里行间多了许多平和,笔下的男女也都不再有棱角,而是一个一个圆圆滑滑擦身而过,彼此毫发无伤。亦舒哀叹说,自己年纪大了,以前没有爱,现在来不及。
遇到爱情的女人总是柔弱。没有爱情谈到爱情的女人就总是惆怅。即便年轻时横冲直撞,到得年纪见长时,还是纷纷回归家庭。我见过的女人里,似乎全都如此。爱上一个男人就死心塌地,多聪明的女人都拔不出来,比如说,张爱玲。所以说,女人永远学不会凉薄。我见的在凉薄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例子,有玛格丽特·杜拉斯,可以使用满不在乎的语气对自己曾经的男人们如数家珍。然而杜拉斯也绝不会像李敖或者胡兰成一样,写出《上山,上山,爱》或者《今生今世》那种书。在这一点上,男人们有着得天独厚的、女人们一辈子也学不会做不到的本事。杜拉斯算洒脱的了,普通女人再怎么挣扎,也难得做到杜拉斯一半的洒脱。更多的女人是像王海鸰一样,半辈子下来了,凄凄凉凉羡慕着别人,回过头来连自己从小接受的价值观都开始置疑起来。
照这么说,像某女孩一样,年纪轻轻时就开始居家,算不算得好呢?至少到自己四十多岁时,年轻时代的价值观还能得以保全,不必遭到个彻底颠覆的伤心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