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错误了,我表决心。
我再也不宿醉了。再也不在陌生小城里乱搞什么白日放歌须纵酒了。再也不被任何狗血的生活情节影响了。遇到任何突发事件,我都会在第一时间对自己说:“我勒个去,生活不是电视剧!”
我应该早点看到电影版的《欲望都市2》。它生动而深刻的告诉我们:当你得到了Mr. Big, Aiden又突然成了好东西。
某方面久疏练习,今后抓紧补上,不能越活越回去。
在这蓝色的夏夜里,我无比清晰地感觉自己活了N久,只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大龄傻逼。
——以此文自勉。
August 29, 2010 by arielfairy
我犯错误了,我表决心。
我再也不宿醉了。再也不在陌生小城里乱搞什么白日放歌须纵酒了。再也不被任何狗血的生活情节影响了。遇到任何突发事件,我都会在第一时间对自己说:“我勒个去,生活不是电视剧!”
我应该早点看到电影版的《欲望都市2》。它生动而深刻的告诉我们:当你得到了Mr. Big, Aiden又突然成了好东西。
某方面久疏练习,今后抓紧补上,不能越活越回去。
在这蓝色的夏夜里,我无比清晰地感觉自己活了N久,只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大龄傻逼。
——以此文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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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8, 2010 by arielfairy
当年看《宿醉》的时候,我一心想知道:是否真的有人会醉的人事不省,醉到全然失忆?
伟大的邓小平同志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昨晚我的实践证明:宿醉,是一种完全真实的可能性。
我觉得我现在离他妈的自我救赎越来越远了,特别是最近。我都不思考了,就他妈的天天想着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我知道李白为啥爱喝酒了,这种晕乎乎的感觉还挺他妈好。不过李白没有异性也能自己喝,这点我不如他。李白喝了酒能写诗,我喝完酒只能回来贴博客,这点我更不如他。
我还满心以为自己挺能自制的,以前喝酒的场合也不多,没倒过,还真把自己当酒仙了。现在我终于可以自豪的说,我知道自己的酒量上限了:不多,就半瓶杰克丹尼。半瓶杰克丹尼,足以让我不省人事。
今天早上七点半一睁眼,第一反应是:我操,怎么睡床上呢?不是喝酒呢吗?然后我特淡定地到洗手间,把隐形眼镜摘了。然后继续躺倒,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谁他妈的给我脱的衣服?
在确保自己没有受到侵犯之后,我继续很淡定地回忆,昨晚上最后的回忆是什么。然后发现自己仅能够回忆到出酒吧门的那一瞬间。我记得特清楚,服务员告诉我们,打烊时间是半夜两点。所以两点之后到我上床这段,完全空白。联系昨晚的唯一见证人,被告知,我极其端正地走出门,然后丫极其衰地吐河里了。然后我超级淡定地给他拍拍背,继而超级认路地在巷子里找到了自己的酒店,又找到了自己的房间,还对他说“嘘,嘘,大家都睡了……”然后特淡定地拿起自己的手包找到了房卡开门……然后丫就把我扔床上,然后也超级认路地走出去,然后就打了个车回新城的酒店了……
我模糊地记得丫吐这段。之后仍然是空白。我的又一个第一次又光荣地贡献出去了。也许我具备成为一个小酒鬼的潜质,因为我觉得我平时太他妈的理性了,太他妈的正常了,太他妈的自制了。喝点酒,能让我暂时逃离一下,不那么理性,不那么正常,不那么自制。但是听到我酒醉后还叮嘱人家“嘘,嘘”那段之后,我悲哀地发现,理性真他妈的是我的第二本能……
我期待更多的宿醉。当然,前提是身边的男生是人不是狼。这种机会回北京后估计也不太多,毕竟丽江是所有人都蓄意撒疯的地方。所以,this may happen but once in a lifetime.
我现在听的这首歌特能反映我现在的心情:Starflyer 59的。他们唱:
Fun is fun. Done is done. So come on. Come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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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7, 2010 by arielfairy
在丽江的前三天是培训,后三天才搬到古城里去玩。听了三天的课、讲了三天的英文后,所有人都表现出饱受摧残的人们常有的状态:Natural High了。
在大水车旁边吃完饭后,大家各自回去。我老板是个极其美的美女,她牵着我的手在城里走,突然蹦出一句说:
“唉,咱们同事都太残了,我想在这儿艳遇都没有人选!”
我怀着震撼的心情,搜肠刮肚地想着,诚恳地建议说:
“我觉得W的脸很好,J的身材也不错,D也别有一番风韵……”
老板摇摇头说:“可是他们的姿色还不够呀……”
又走两步,老板突然又站住了,说:“去,到酒吧街上去!我就不信我们俩美女花个四五百还整不来男的!”
我瞬间石化了……老板境界就是高……已经要花钱买男人了……
老板自己也愣住了,然后娇笑着更正说: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是说花四五百,我是说收四五百……”
我又一次石化了。然后默默甩开老板的手臂说:
“你自己去吧,我还没那么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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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的夜也是可以极其无聊的,尤其是来过两次之后。但是今番和帅哥同事的酒吧猜拳,还是比上一次和师兄师姐一起在酒吧里闷坐着喝茶要好得多的。
我细想了一番,所有美好的旅行记忆,归根结底在于有看得过眼的男人。所以我其实归根到底还是野兽派。另一个发现是虽然所有的好男人都结婚还有孩了,但是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和他们一起猜拳的乐趣。
连着两个晚上都喝晕乎了,我其实有点故意自我放纵的意味。两瓶风花雪月,半瓶云南干红,都OK.都OK. 那晚大老板喝得潦倒零乱,拍着肩膀跟我们称姐道妹。第二天见到大老板,她仪态端方,对我们说:
What happened in Lijiang stays in Lijiang.
嗯。这才是对待丽江的夜夜夜夜应有的态度。今天白日放歌须纵酒,明天周六,美梦结束,我们青春作伴好还乡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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