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在湖边上~不好麻烦旁边牵牦牛的藏民,于是只能自拍咧~
——我最喜欢湖边这一簇簇的白色野花,但是不知道什么名字……
——其实最好看的油菜花田在山上,只是可惜没有拍下来^_^
——我们和红教喇嘛在一起!他也许会成为一代高僧哟!!
——俩人在湖边上~不好麻烦旁边牵牦牛的藏民,于是只能自拍咧~
——我最喜欢湖边这一簇簇的白色野花,但是不知道什么名字……
——其实最好看的油菜花田在山上,只是可惜没有拍下来^_^
——我们和红教喇嘛在一起!他也许会成为一代高僧哟!!
即便作为一个非常非常没有文化的人,我也知道佛经里面讲的七苦,里面有一种,叫做爱别离。
这个的释义,大概可以叫做爱着的人被迫分离。但是我更宁愿将它化成一句恳求:我的爱,请你,别离开我。
你一离开我,我又什么都做不了了。我坐在这里,不能够动,也不能够想。我又发痴一样的坐在这里了。就像去年整个的九月和十月一样。
我那么辛苦地努力尝试,才让自己变成这样顽强而时时笑着的样子。我那么拼命地克制,才让自己心如磐石,不动声色。然而你回来,不过一两天,我就定力尽失,武功全废。你是我金钟罩铁布衫的脆弱命门。你是我的阿喀琉斯之踵。
有一个人,在网上说他要穿越回1997年去。很多人在下面回帖,请他帮忙告诉1997年的自己,注意要发生的事情。
有人说:“06年让爸爸不要去应酬,不要回来就洗冷水澡,不要洗澡了就进房间,不要丢下我们……”
有人说:“提醒我母校里有个体育特招生叫刘翔,记得叫我不要放过他。@~”
有人说:“请告诉97年的我,好好读书,认真努力,这样10年后就不会连一平米的房子也不能给妈妈买,这样10年后就可以让妈妈幸福的安享晚年,不用那么辛苦。”
有人说:“楼主顺便去帮小学时候的我送很多东西吃好吗?顺便帮我做次作业还要买个结实又飞的高的风筝,我2018年给回钱你。”
有人说:“97年?楼主能不能去趟乌鲁木齐帮我找个人~找到他告诉他我爱他。我在2008年等着他。”
你知道么?我也有话要让他传递。我很想让他回到97年,告诉那个读初一的小姑娘,要好好的学习,将来到清华读书去。别的男孩子都不要理睬,因为在那里有一个叫toki的男生,是上天为她准备的奇迹。
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让他告诉那个小姑娘,她会有好多痛苦和眼泪。会有很多很多的爱,但也有很多的别离。但——即便是这样,还是要告诉她,一定要选择和他在一起。因为爱有片刻的别离,但是爱是永恒的宿命,是必然的际遇,是冥冥之中,至高无上的真理。
正如王喵喵同学所说,
男人属于床上用品,
因此一定要精致养眼。
不仅出于审美需求,
而且有利身心健康。
所以把我心爱的男人们拿出来晾晾。
反正我的品味就是这样,
而且,我以此为荣。




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我爱费云帆
嗯,为了表示对我从小到大的心中偶像、梦中情人、完美丈夫的热爱,特辟一个单独的自然段,表达我对他从未间断的痴迷梦想和深情厚意!
琼瑶奶奶太伟大了!其实我们都误解了琼瑶奶奶,奶奶的电视剧是很屁很烂很垃圾,但是奶奶在早年写的一系列文学作品其实都精彩异常,表现了上个世纪60~80年代,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人民朴实的爱情生活,而且这种朴实的爱情生活由于初步受到了西方的小资产阶级情调的影响,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华丽丽气息。这种中西合璧、朴实与华丽丽结合的爱情故事,真是正中我下怀啊……
自从上大学之后,我就断断续续地重温了琼瑶奶奶的一系列作品,包括《窗外》、《一帘幽梦》、《烟雨蒙蒙》、《昨夜之灯》、《月朦胧鸟朦胧》、《梦的衣裳》等等等等,每次看都让我心潮澎湃,沉浸在久违的少女之梦里……(郑重声明我不是说反话!!)
在我从小到大喜欢的作家里,能在描写爱情方面让我激情澎湃的女人包括琼瑶奶奶、简·奥斯丁、玛格丽特·米切尔和安妮宝贝。我迷恋的梦中情男包括费云帆、达西、白瑞德以及林和平,除了高贵而闷骚的达西先生外,其他三位的共同特点都是多金、英俊、颓废、曾经生活糜烂但是义无反顾地为女主角沦陷,这让我深深为之痴迷,并为我成人后的爱情生活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最近我听说,琼瑶奶奶老而弥坚,决定重拍《又见一帘幽梦》。我还搜了相关网页,女主角是两个长着兔子牙的丫头秦岚和张嘉倪,看起来还颇清纯;男主角是帅而没有特点的保剑锋,以及又不帅又没有特点的香港老男人方中信。其他三个人我都没有什么意见也不屑有什么意见,对方中信我要坚定不移地呸一声。刘德凯叔叔在1996年演过的费云帆是我毕生的至爱,是对费云帆最完美的诠释。方中信那个老男人根本不配演费云帆!!
但是我的不屑也没有什么用,听说《又见一帘幽梦》已经飞到法国拍完外景了,所以方中信那个香港老丑男已经说了很多费云帆的台词了……而且我知道,等到电视剧拍完的时候,根据我的可耻性格,我一定会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坚持不懈地瞄几眼新拍的《又见一帘幽梦》……但是我对刘德凯版的费云帆的爱是不会变的!!!我今天在这里,专程辟出一篇博,表示对我今生最爱的梦幻熟男费云帆(而且是刘德凯版本的)的狂热的爱~热的爱~的爱~爱~爱~爱……
不是刚刚听来的,总有三四天了。是周二的家庭社会学课上,老师偶然记起来,讲给我们听的故事。
是讲到结婚年龄的时候说起来的。老师说,大家现在是25岁结婚么?我们说,哪有,现在22岁就可以结婚了。老师大惊,说,不会吧?我们都说,当然啦,您在芝加哥呆了八年,回到中国赶不上形势了吧。老师说,真的,我出国前那个时候,北京还是25岁才可以结婚呢。
老师说,他那时候在北大,有个同学,是学俄语的。毕业之后分到外交部,隶属于对苏事务那一司。本来以为可以平平安安就此过一辈子,在外交部吃吃茶填填表看看报,不犯严重的错误,等待缓慢的升迁,自此之后生命既无动荡,也无惊喜。不料有一天风云突变,向北数30个纬度、和北京隔着一片草原又一片高原的地方,独联体解体了。原来的一个国家变成N个国家,对苏事务司忙得人手派不过来。这个时候他那个同学,被紧急派驻到格鲁吉亚去。
他那个时候有一个女朋友,从初中时谈起,已经交往七年了。彼时他24岁,急着要和女朋友登记结婚,这样就可以在自己走后不久将她以家属身份接出去。他拉着她到结婚登记处,柜台里面的老太太眯起眼睛说:你24岁?不能结婚,北京市的政策,25岁才是最低婚龄。两个人都急了,老太太又好心说:那女方有多大年纪?两个人若加起来到了50岁,也可以。可是那女孩子也刚刚24岁,加起来48岁,还是不符合政策。后来他求了又求,求了又求。他在外交部的司长也过来帮他说话,可是登记处总坚持照章办事,最后婚终是没有结成。
他就一个人,孤零零地登上了去格鲁吉亚的飞机。
不,他孤身一人登上格鲁吉亚飞机是我的想象。事实上,那时候的格鲁吉亚好像没有飞机场。在1991年,格鲁吉亚是个不通电话、不通信件、不通飞机,更不通网络的地方。每次那个女孩子写信给他,要写到苏联的大使馆去。他每月乘车去一次莫斯科,在那里拿到同事转交给他的信。回去急着看了,回复了,下个月再去趟莫斯科,让同事再帮他发出去。持续了一段日子,女朋友和他分手了,嫁给了别人。她说,他回来的日子还遥遥无期,她年纪大了,等不了了。
当时听到这个故事时,老师讲的可笑,我们也是笑了的。今天又想起来,竟是联想起那部很老的电影Waterloo Bridge,费雯丽和劳勃泰勒主演,中译名叫做《魂断蓝桥》的。
上尉罗伊遇见芭蕾演员玛拉,对她一见钟情。他向她求婚,因为结婚后她就可以离开战乱的伦敦,到苏格兰和他的母亲呆在一起直到一战结束。他说服了部队的长官,然后他们手拉手一起到教堂去。天下着雨。神父说,亲爱的孩子们,过了下午三点就不允许新人结婚了。你们若是明天九点来,我会很高兴地为你们主持婚礼。罗伊说:可是不能破例么?玛拉说:算了,亲爱的,只是等十几个小时而已。然后当天夜里,罗伊就被紧急招走,到西线参战了。他们没能结成婚。玛拉等着他,直到有天看到报上的假消息,以为他死了,迫于生计当了妓女。后来他回来,她就自尽了。
这个听来的故事,和《魂断蓝桥》是那么地像。不过真实故事里的女主角没有自尽,她很聪明地另嫁了他人。战乱,死亡以及美丽的姑娘,可以构成吸引人的电影元素。平凡世界里的一双平凡人,结不成婚的故事就只好在大学的课堂上随便讲讲。这样的故事放在苏联解体的大背景下面,竟然又滑稽又凄凉。勃列日涅夫和叶利钦不会想到,他们的决定让遥远中国的一对恋人最终分离。到处都是乱世,都是变局,个人的悲喜比不上一只飘渺的蝼蚁。可是即便是这样,还是有那么些个年轻人真心实意地念叨着,生死契阔的誓言。
今天阴沉沉的,我于是拉着toki一起去照大头贴。
这个好孩子是平生第一次照大头贴这种东东,他含羞带臊地说:俺的第一次就这么给了你了……可是真到照的时候,他非常娴熟地摆Pose做表情,眉飞色舞搔首弄姿,怎么看怎么是出来混了很久的样子
只是可惜不能贴上来,忘了拿U盘把电子版拷回来了
将就着把手机照的照片贴上来吧,好歹也算发个炫耀贴,娃哈哈哈~~~

一个诗人的爱是什么样的?
他会在爱人病危的时候假冒随军医生飞到战火连天的伊拉克;会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开着一辆废弃的公共汽车行驶一百多公里直到巴格达;会在纷飞的炮火里拼命拦下一个难民的车子掏出所有的钱给她买一罐氧气;会在所有人都逃空了的医院里守着她、一夜一夜地睡在椅子里;会穿过重重封锁线找到药品,还差点被以为他是人体炸弹的美军枪毙……
不不,这不是诗人的爱情。所有的庸俗不庸俗的片子里都曾有过这样似曾相识的情节。而且英雄们不会这样笨拙。他们瘦长挺拔抑或肌肉发达,穿着黑色立领风衣,把手搁在衣兜里,掏出来的时候手里握着双枪,随便就召来两架直升飞机。诗人的爱情要笨拙得多。诗人总是爱花笨力气,因为他不是詹姆斯·邦德,他只是一个诗人。
这个诗人,他矮小,不好看,而且说话噜嗦,喜欢自言自语。他喜欢一个女人,就四处缠着人家。他夜夜梦见自己和她结婚:在露天的石拱门下,牧师为他们祝福,他滑稽地穿着短裤,她说她爱他——然后警察走进来说:“嘿,哪个笨蛋把车停在外面了,赶紧挪开!”他大叫着:“五分钟我就回来!”然后匆匆跑到外面去重新泊车。这样尴尬而奇怪的梦。但是这个女人根本就不爱他,给他的总是背影。谁会喜欢一个噜噜嗦嗦的傻气男人呢?
所以诗人的爱情是这样的:他听说爱人受伤了就跑到巴格达,发现人家用床单盖着她的脸。医生说:“她没救了。”他却急着把医生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你怎么这么大声说这种话?她会听见的。”然后故意放大声音说:“啊,您说她马上就要好了是吗?这太好了,哈哈哈哈……”实际上她早就深度昏迷了,什么都听不见。
他去找一个老药剂师求药,药剂师却说自己已经想不起药的配方。他急着走过去,结结巴巴地说:“如果没有她,这世上一切都完了!他们可以拿走一切——摘下星星,卷起天空,然后放上货车。也可以熄灭我最喜欢的阳光。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阳光么?因为我最喜欢在阳光下的她。他们可以把一切拿走:地毯、圆柱、房屋、沙、风、青蛙、熟透的西瓜、冰雹、黄昏七时、五、六以及七月、香料、蜜蜂、海,还有小胡瓜。总之没有她,一切都完了!”最后药剂师把配方给了她。
诗人照顾昏迷的她,后来她醒了。然而他不敢见她,因为自己臭得像一匹骆驼,而且鞋子破了。于是他去买鞋,然而没有钱,就穿着新鞋跑掉了,却又误闯进了地雷阵。好容易逃出来又被美军捉去,错过了和爱人见面的机会。等到再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是在他被遣返回罗马之后。他去接女儿,女儿说:“妈妈也在这里呢,她上段日子去了巴格达,受了重伤,听说被一个匿名的医生救了。”我们才知道她原来是他的前妻。可是她并不知道是他救了她。她依然用不含丝毫爱意的眼光看着他,他也怯怯地不敢上前去。他怯怯地说话,怯怯地告辞,他看着她宛若一个女神。这个女神有一天对他说:“如果有一天老虎和雪相遇,我就会再爱上你。”他不知道,就在刚才,她驾车经过大街,街上跑满了因为动物园失火而走失的动物,一头目光温柔的老虎挡在了她的车前,这时天上飘满了柳絮,于是她看见了老虎和雪的相遇。
诗人告辞离开,照例穿错了外套。回头看见爱人躺在树荫里,情不自禁地低头吻了她一下。她感觉到有凉的东西触碰脸庞,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在伊拉克失去的项链正挂在丈夫的脖子上,于是她明白了那个神秘的匿名医生到底是谁。她眼里含着泪,望着他微笑了。他出了门又一次返转来,傻乎乎地笑着,说:“嗯,维多利亚,你知道我把车停在哪儿了么?”妻子笑着,他不知道妻子为什么笑,于是也笑了,假装自己想起来了,挥一挥帽子向左走。片刻之后,诗人又出现在门口,这次他向右走。又过了一会儿,他又一次经过门口,向左边走去——他一直没记起自己把车停在哪里。他再一次往右走了——这次他怕妻子看到了笑话自己,于是偷偷地躬身,在门口溜了过去。
于是我哭了。不仅是因为电影,还因为我想起我的爱人,他也从来都找不到自己停车的地方。我看见过他找车的样子,也是一次次在门口左左右右走来走去。我无数次的取笑他,我说你很笨哎,我说路痴,没有我你肯定找不到车,我说笨家伙,没有我你怎么活啊。
可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找不到车可以是一件这么、这么可爱的事情。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容易找到自己停车的位置,可是却总是记不起自己昨天晚上在哪里过夜。而我的爱人,他有小小的傻气让我取笑,可是在其他时候,没有他我才真是活不了。我只是知道什么样的洗面奶可以让他的皮肤变好,他却默默地在心里想着怎么样才能让我有个无忧无虑的未来。我幻想着匿名的英俊医生在战火中把我救起,他却让我看到老虎与雪相遇的奇迹。和这样的奇迹比起来,记不记得车子停在哪里,又有甚么要紧呢。
翻看很久以前和朋友的聊天记录,里面竟然有我打出来的这样的句子:
如果我说,
在相见之初,
我听从宿命凛冽的指引,
从此将你的足迹痴迷追寻,
你会不会,
会不会抬起头来看我,
然后爱我。
如果我说,
在那个玫瑰盛开的夜晚,
我听到你薄如蝉翼的呼吸,
如同天使翅膀划过天际,
你会不会,
会不会抬起头来看我,
然后爱我。
如果我说,
在所有灰色的日子里,
我眼底的牵绊是你身影的蔓延,
为你眼角眉梢写出孤独痕迹,
你会不会,
会不会抬起头来看我,
然后爱我。
如果我说,
我知道你过去所有的痛苦失意,
如果我说,
我以后会给你所有的温暖幸福,
如果我说,
我爱你。
你会不会,
会不会抬起头来看我,
然后爱我。
请你,
请你抬起头来看我,
然后,
然后爱我。
我已经不能回忆出,是什么样的求之不得才能让人处于这样的卑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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