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都

    挺久以前的时候,有一篇特流行的小说,叫《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现在我到成都,觉得成都真是个好玩的地方!

    首先,它的天气特好,比北京这种风霜如飞刀刀刀催人老,一天降十度比窦娥还冤的破地方强多了去了。

    其次,它的生活真方便。就看见满街的茶馆和酒吧,外加一排亮闪闪的巨大无比的极其排场的LV和Gucci和Hermes和Salvatore Ferragamo和MaxMara旗舰店……

    最后,所有在成都生活的人好像都特别开心!出租车司机笑眯眯的,酒店服务生笑眯眯的,小店店员也笑眯眯的!

    不过,成都有一点不好。这里的女的平均都比较好看,我在这里不仅不珍贵,而且很自卑。哼哼。

    真想在这里多待几天哟……可惜,还是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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