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和他一起上课

感冒了,实在不想多写什么东西。但是每周二上完课回来在blog上报告八卦最新进展似乎已经成了我的个人习惯,于是撑着来写几行。如果不写的话,估计今晚我会做出许多强迫症患者的典型行为。

    首先,今晚上是他给我占的座而非我给他占座。这个变化让我很高兴,我一走进教室就看到他对我挥手,于是毫不犹豫地坐到他身边去。此人声称,由于今天难得有空闲,既不用开会也不用训练,所以他早早就到教室里来上自习了。他拿了一本英文版的工程学来看,一脸郁闷。我拿了法文课本和文化人类学笔记来看,也是一脸郁闷。

    第二,他今天穿的是一起去跟郭敬明吃饭时穿的那件灰色羊绒外套,还有一件同色系的灰色毛衣。浅蓝牛仔裤,依然是那双运动鞋。嗯,此人换衣服可真够勤快,除了鞋子不换之外什么都换。我每次见他他穿的衣服都不重样,简直能让我吐血啊。而且此人对衣服的搭配简直件件对我心思,既不干穿西装配白袜子的蠢事,也不穿尖领衬衫配羊毛衫的老套搭配,算是我见过的穿着最让我中意的男人之一。看到那件外套我就想起当时他骑车带我的样子,灰色外套散发出如许的温暖气息,我敲着腿坐在他车后面,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闲聊着,实在是记忆里最幸福的时刻之一。

    第三,他感冒了。跟我一样严重。我看看他,说,我感冒了。然后吸吸鼻子。他也看看我,说,我也感冒了。然后吸吸鼻子。我拿出一包纸巾,他也拿出一包纸巾。然后整整两节课就看我们俩隔一会儿抽一张纸擦鼻子,实在是一点儿也不浪漫。他说他感冒两星期了,一直没好。我问他吃药了没,他说他预备靠喝水死扛过去。我心想此人跟我一个破习惯。我是经常忘记吃药,他倒好,干脆就没打算吃,实在好笑。

    第四,我们组决定下下周做Presentation,也就是说,下周我们上完课就要一起开个会什么的,不过我觉得此人一副懒懒的样子,不晓得分配给他工作他会不会做。如果他懒得做的话,我就决定大义凛然地帮他做。其实我也很忙啊,不过我总是觉得他应当比我更忙一些。

    第五,今天他说,我们的小品还是挺搞笑的。他说他喜欢《天鹅之死》里面最后的那段什么虫儿飞的音乐,于是我发短信给XP,让XP传给我,隔天在QQ上给他。

    第六,他说他也看《孔雀》了,他说不能理解里面说的东西。他说的是对的,顾长卫那家伙拍的片子尽管得了银熊奖,但是里面讲的东西都不是我们八十年代生人可以了解的,所以我坚决拥护他的观点。他说《孔雀》不好看,我就说不好看。当然了,他也没直接了当地说不好看,他一向不肯直接发表任何不客气的观点(除了说他们系学生会主席是个傻缺之外),所以他委婉地说,我不大喜欢。所以我说,我也不是特别喜欢

    第七,基洛现在越来越烦了,他不停地偷听我们俩说话,还一直打断我们。我懒得理他,他更懒得理他。我们俩当基洛是空气,这种感觉实在是美妙。后来下课了,我们一起回去,又把基洛晾在那儿了。

    记录完毕。我知道我写的很不好看,不过忒困了,现在做高数作业,然后睡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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