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衣服

忍了两周终是忍不住了,跑出去买了一件衣服。不是现在穿的,依照北京往日的天气,至少是要四五月的天气方能穿上身。尽管如此,终是喜欢得紧,就慨然买下。依一般眼光看,那件衣服并不是非常好看。浅浅的卡其色,双层的棉布,七分袖的无领衬衫,系着小粒的扣子,腰间有细细的带子。怎么看都不是夺人眼睛的那种衣服,偏偏就是喜欢。去年买过一件极类似的衣服,依然是双层棉布的衬衫,下摆同样宽大,只是袖子长些,颜色也是暗红夹灰,带一个极大的翻领。看见它就喜欢得不行,买回来穿到身上,自觉美丽无比。结果那日和朱乐哥哥一起去八一厂借服装,扛了好多破破烂烂满是灰尘的军装啊大衣啊回来。正和朱乐哥哥一起把衣服摊到沙发上呢,林楠跑过来说,哎呀辛苦了,借了好多衣服啊。接着一看我那件衬衫:咦,这也是从八一厂借的吗?

     林楠那样的女人本来就没什么审美观,这个倒也无需挂怀。只是自此每次看那件衣服就想起她那句话,不禁哑然而笑。我以前也是喜欢鲜明耀眼的衣服的,喜欢被许多人注目。以前收集过类似的衣服,无非是有透明花边或者纤细领结之类。后来慢慢发现竟然还是喜欢这样灰扑扑的衣裳。这样的衣服别人或许看来不美,但是我自己看来却觉得好看得紧。偏偏我自恋得不行,只要自己觉得好看得紧的,别人再怎么嗤之以鼻我也不放在心上。比如说这两件棉布衬衫,我之所以喜欢就是因为穿上它们我感觉自己像个画画儿的人。我向来是喜欢画的,然而小时候被讨厌的老师毁掉了兴趣,自此不肯再挥笔做什么水粉素描。然而依然喜欢美术,喜欢想象在一间极高极敞亮的白粉房间里作画,四壁是各色各样的泥巴雕塑,外面阳光极好,四百米之外是七月的海洋,白色的沙滩上翻着轻浪。我穿着宽宽大大的棉衬衫涂颜色,衣服上沾了不少的赤橙黄绿。不时有风吹进来,撩起白色的落地窗帘……这是我比较终极的梦想之一,所以穿上那样的衬衫就想起那样的时刻,仿似自己已经处在了那样的幸福情形中。

     夏天时穿衣服的话,往往穿破破烂烂的牛仔短裤配T恤方才舒服。但是经常穿的却往往是挲挲落落的裙子,因为大家说比较好看。我即便坚持自己的意见,也不好经常穿的仿似乞丐。于是隔三差五穿几件裹得难受的衣服,走出去给人看。回来便马上脱掉,只穿一件大衬衫在房间里荡来荡去。冬天的时候也是,有时候有活动需要作主持,或是要参加什么舞会,只好穿裙子出门,冷得要死。水仙花有次看到我穿裙子,很认真地对我说,你穿裙子很好看呢。我说,可是冷啊。水仙花说,那又何必穿呢。我说,必须啊。水仙花想了想,皱着眉毛说——我也不喜欢穿西装的~夏天的时候我穿旗袍,水仙花也说好看。不过他不知道,穿那个东西要一整天都挺着腰,实在累得很。我有时候会很白痴地想,如果水仙花觉得夏天的旗袍好看或是冬天的裙子好看,那我就一直穿着好了,管他累不累冷不冷呢。可是后来还是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纵然水仙花喜欢,我也不可能长期地穿着给他看。管什么谁喜欢谁的,两个人终归是平等的,我没必要这么委屈自己。当然了,残酷的现实是,我现在连委屈自己的机会都没有,实在是可怜。

     买了衣服回来,接下来的时间都一直高高兴兴的。穿上了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自己还是很瘦的,于是更加开心,哼着莫文蔚的candy kisses就去看书了。想了想觉着自己真是好生没出息,一件衣服就能乐成这个样子。想来想去,好似现在除了新买的合意衣服,还真没什么可以让我大喜的。所以我喜欢sex and the city 里的Carrie,因为我和她最像。在街上走,看到衣服啊包包啊鞋子啊,顿时脚步停滞,非要哎呀呀叫着冲进去,不买也要看饱了才安心。女人啊,就是这样。什么时候找个汉子嫁了,不用管我吃饭,只要管我穿衣就好了。保证收好心作他的贤妻良母。

     可惜的是新衣服还不能穿。讨厌的冷天气还不结束,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发愁,作了三个月的粽子了还不得解放,实在让人丧气。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可以穿着我淡绿色的小外套去龙潭湖看樱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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