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美的电影爱情

February 27th, 2005 by arielfairy

我完美的电影爱情

                                               arielfairy

如果让我举出爱看的五种电影类型,我会说是爱情片、恐怖片、科幻片、歌舞片、英雄片。

    如果让我只举出三种爱看的电影类型,我留下爱情片、恐怖片、科幻片。

    如果只让我留两种,那么,去掉科幻片。

    如果只要我看一种,肯定,最后还是爱情片。

所以熟悉我的人会说,这个饥渴的女生。

    对于饥渴这个词,老实说,除了觉得难听点儿,我没什么太多的反感,毕竟饥了渴了总归要承认,就算不承认也不会改变你饥渴的现实,承认了说不定还能有人赏点儿小吃小喝。更何况咱饥渴的不是别的,乃是天地间最神奇最玄妙让25岁以下青年普遍心驰神往的——爱情。

    有个故事是这么说的,说某人说了一个笑话,听了以后成千上万的人笑死了,剩下的人也每天为它狂笑不止,北约听了以后马上停止了霸权活动,中东地区听了就一下子恢复了和平,卢旺达的难民也全笑得不饿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人民一起亲切拥抱,联合国马上给这个讲笑话的人颁奖——其实,这哥们就说了一句话,他说:我相信爱情。

    听了这个故事之后,就不难理解我为什么会如此痴迷于那些胶片上的人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在真实的生活里,爱情只是残酷的玩笑。

    多么残酷的玩笑啊。所谓的两情相悦生死相许海誓山盟都一点点被这个飞速前进的世界淘空了。剩下一点点的心气,拼命找着一夜情,防着婚外情。

    所以我们看电影。

    小的时候看一个很老的好莱坞片子,葛丽亚嘉逊演的,《鸳梦重温》。他是个一战中失忆的士兵,她是马戏团里的歌舞女郎。他从疯人院里逃出来遇见了她,两个人结婚了。她是他的母亲、爱人和女神,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一起住在乡下的一间小白房子里。后来他有事去了伦敦,刚下火车就被马车撞倒了,醒来后他恢复了以前的记忆,却忘记了这几年的生活,他身上只有一把不知道是哪扇门的钥匙。于是他回了家,继承了家业,成了老板,将要娶一个漂亮的姑娘作妻子。她去当了他的秘书,无数次的暗示,他却浑然不觉。再后来,他突然不和那个姑娘结婚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心里似乎有个深爱的人。再后来,他和她结婚了,因为她是个很聪明的女人,有利于他的前途。他只把她当合伙人。幸好幸好,他最后还是想起来了——他偶然到了原来的乡下,看见那幢小小的白房子,他疑惑着掏出那把钥匙插进锁孔里,门开了。他回过身去,看见她站在身后。于是颤抖,拥抱,泪水,微笑。皆大欢喜。

    这个片子是我小时候看过的第一部绝对意义上的爱情片。葛丽亚·嘉逊那张气质非凡的脸给我留下了无与伦比的印象,相比之下,男主角倒没怎么让我记住。电影是黑白的,画质不怎么好,配音也相当老式。但是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让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同葛丽亚·< /span>嘉逊的面孔一样,成为记忆里的经典。想来对爱情片的爱好,就是从那时候种下的根吧。

    看电影给我提供了无数的爱情理想。最初的时候,想要一个《乱世佳人》里面白瑞德那样的男人。英俊(虽然说实话我过了很久才可以接受克拉克·盖博的脸)、富有、聪明、有良好的出身和教育背景,成熟(也就是片中所谓的“对女人有一套”),更重要的是,他对郝思嘉的深情、忍耐、长久而粗暴的爱。一直到最近的时候,看到他抛开郝思嘉的手臂说“I don’t give a damn”的时候,还是和费雯丽一起哭得满脸是泪。所谓痛失真爱,应当如是。

    后来看《这个杀手不太冷》,有生以来第一次迷上了丑陋的男主角。让·雷诺演的杀手里昂傻得让人心疼。不识字,所以刀头舔血挣的钱全托付别人保管,被吞了也不知道。只喝牛奶,穿肮脏的白T恤和吊在脚踝上的吊带裤,用一个箱子装他所有的枪,一盆植物是他唯一的兄弟。而娜塔丽·波特曼演的小女孩就像是个迷路的天使一样不打招呼地闯进了他的生活。他从楼梯上走过,她趴在栏杆上哭,然后她转过身来对他说:生活是只有童年才痛苦,还是以后都如此?他沉默,然后说,以后都一样。最初的见面即是如此让人心动。后来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作她的老师、朋友、父亲,有一天她往床上一躺,看着天花板说:里昂,我想我是爱上你了。而他硬着心肠说:这跟爱可没关系。然后提起箱子走出去,愣愣地把头靠在了墙上。再后来他们被包围,他让她先走。她哭着在爆炸声里说:里昂,我爱你。他擦干她的泪,说我也爱你,我要和你一起过新的生活,我想每天闭上眼睛睡觉,在早上安心地醒来,不再过提心吊胆的生活。你等着我,我们在东尼家见面。

    这是他第一次说他爱她,也是最后一次。她也没能等到他。他死了。

    这让我想到早年间刘德华和吴倩莲拍的《天若有情》。很类似的故事,小流氓爱上了女学生。又被父母反对又有黑帮追杀,最后他们约好在教堂前见面然后结婚。他在来的路上被人捅了几十刀,一路洒着血飞车来赴约。她在教堂前等了又等,一直等到所有的路灯都亮了起来,路灯的光里她看见他全身是血倒在路上。于是她向着他跑啊跑啊,晚风吹起了她的白纱。她就那么一路跑着,那条路真长。

    所有这一类的故事都可以让我流泪,却被聪明的人斥为胡说八道。聪明的人说,第一,现实里没有这么傻的古惑仔;第二,现实里也没有这么傻的女人们;第三,就算有,他们也没有这么惊天动地的爱情。结论就是我是个傻瓜。所有的眼泪都是被骗的结果。

    几年前我是只偏爱这类片子的,崇尚这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伟大爱情,并且时常揣测着我的邻居是否是个隐而不现的杀手,或是在聚会上希望用出人意表的演讲吸引某个潜在的白瑞德。可惜的是,无一成功。后来慢慢的改了,开始看《重庆森林》。虽然王菲潜进梁朝伟家里的行为稍微缺乏些可行性,但是总体上来讲这部片子讲的还是比较贴近生活的爱情。杀手不那么好找,街头的小警察总有几个。何况对着毛巾说话的男人,未必就不比对着植物说话的杀手可爱。

    再后来,看《不见不散》,开始正式融入生活。葛优不是克拉克·盖博,不是让·雷诺,不是梁朝伟,甚至不是刘德华。他不帅不酷不神秘,他只是个所谓“蔫坏”的男人,有点小情调,还有点小幽默,时而犯点小浑。这么个蔫坏就足以让女人爱个十年八年。美国的大太阳底下他戴个棒球帽,遮住了自己的秃脑门。这就叫做可爱之处。整个片子再夸张再透着冯小刚的想象力,讲的总体还是平民化的感情。这样的片子叫我心里踏实。

    这种追求踏实的情趣发展到现在,我已经开始疯狂追捧张元的《我爱你》。徐静蕾和佟大为,俩年轻人谈恋爱结婚闹别扭离婚,又吵又闹又哭又笑,还来点儿自杀杀人什么的,这叫一个喜庆热闹。故事又是发生在医院的宿舍里,更是异常

的贴近生活。两个曾经相爱的人最后离婚了,片子的结尾,徐静蕾自己一个人,怀着孩子,静静地从秋千上下来。看完了有些感叹有些惆怅,觉得所谓爱情,不过是这么回事而已。

    也许就是这样吧。就是这么回事而已。所有恋爱中的人都有一种神圣的独一无二感,就如同《半生缘》里的沈世钧,觉得他和曼桢之间的事,是所有“闹恋爱”的人所不能比的,是所有人在以往的所有岁月里都未曾经历过的。但是如果实现了,过去了,沉淀了,或许会觉得,不过是如此而已,如此而已。真正完美不朽的爱情只存在于电影里。《西雅图不眠夜》里面,贝蒂对安妮说,你的问题就是这个——你不想谈恋爱,你只是想在电影里谈恋爱而已。或者如我一样的人也有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实践的爱情理论家,我以看了这些片子的经验总结说,爱情往好了说,就是Celion Dion唱过的,“As subtle as a breeze – that fans a flicker to a flamefrom the very first sweet melody to the very last refrain. As deep as any sea – with the rage of any storm, but as gentle as a falling leave on any autumn morn.”往无情了说,就像张楚唱的,“你说我们的爱情不朽,它上面的灰尘一定很厚。”

    又同时,作为在爱情电影的鉴赏道路上走过了理想化到生活化这一过程的经历者,我自以为走过了一段沧桑的历程。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光就这么爬过了我皮肤其实我自己最清楚。无论如何,我承认我还深深地爱着爱情和爱情电影。它们永远让我心醉神迷。是它们让我在这滑稽的世界上有一个清凉的角落。在这里我可以辱骂可以羡慕,可以梦想可以飞翔,可以离开喧闹在这里沉醉一晚,呼吸干净的空气。

    然后转身离开。

流光容易把人抛

February 27th, 2005 by arielfairy

有关本BLOG的缘起及其他

February 27th, 2005 by arielfairy

我记得我曾经非常斩钉截铁地说我是不要blog这劳什子的,那么眼前这东西算的上是我说话不算数的又一如山铁证。其实有这个东西的原因很简单,无非是刚开学的某一周的某一个周六下午,我偏巧没有作业。列位都知道,一个无聊的人,还是个女的,做出什么样的事来都不奇怪,何况她只是想建个blog而已。

    就是这样。我生性惰,怕是此地马上就要荒芜。但是在走之前,有几句话不得不说。

    第一个就是,无论你在这里看到什么东西,无论它写的好还是不好,请只把它当作一个疯子的自言自语。她不想展示任何东西,她知道任何东西都会被遗忘,所以她把它们写下来,让自己忘得更快些。

    第二我得解释一下这个blog的名字。ariel是个非常非常迷恋空虚华美文字的人,比如像郭敬明那个家伙写的:“我在我单薄的青春中打马而过”,就让ariel非常嫉妒这个自贡来的小混混。ariel小时候喜欢给自己起旖旎的名字,喜欢看《花间集》,整个人就这么败掉了,还是非常得意的说,水面清圆啊,一一风荷举。但是威勒库拉庄园这个名字无论如何和温庭筠们也扯不上关系,所以ariel要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次她一改惯例,使用了一个无比庸俗的外国名字。

    所谓威勒库拉庄,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的住所。我首先要声明的是,林格伦是个超级伟大的老太太,长袜子皮皮则是个超级伟大的小孩子,所以威勒库拉庄顺便成为一所超级伟大的庄园。如果有人没有看过《长袜子皮皮》,我没有负责解说的义务。但是我必须强调的是,这个东西使我的童年充满色彩,所以我强烈地推荐所有童年不快乐或者不够快乐的大孩子们回过头去找来看一下。今天下午有个人对我说,我没看过《长袜子皮皮》,我看过《风沙星辰》。嗯,那也好。

    长袜子皮皮在威勒库拉庄里干过很多事。爬很老的果树并且掉到树洞里,在树顶上喝咖啡吃焦糖小面包和姜汁饼干,在走廊里养马,把很多金币装到一个大箱子里,坐在大门上看走过行人,把警察举到房顶上,给自己的小朋友们准备好从遥远的中国带来的礼物,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在我小的时候,我以为真的有这么一个威勒库拉庄,在那里我可以过非常快活的日子。我小的时候没看过彼得潘,不知道有个永无乡,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和威勒库拉庄比起来,永无乡又算得了什么!或许是因为性别的缘故,我从来不曾想过要作彼得潘,我只想成为长袜子皮皮。

    这个童话我每年都要把它重读一遍,去年却忘记了。前天晚上看到single版上有人推荐《小王子》,又有人提到《长腿叔叔》,接着提到《长袜子皮皮》。我突然想起我小时候看过的很多童话。《青鸟》、《长袜子皮皮》、《纳尼亚王国编年史》,还有格林和豪夫们。我是被童话养大的孩子,所以我自以为心里还留着很多善良。现在我发现我已经把长袜子皮皮忘记了很久。我不再相信她了,虽然我去年买了一本豪夫的童话全集,还看完了林格伦的《大侦探小卡莱》三部曲,我仍是不可遏制地把她忘了。我成了一个满肚子忧愁的大学女生,除了自以为是外一无长处。我离我的长袜子皮皮已经很遥远。今天我想起她来,我说,我很难过。

这个东东好奇怪啊

February 27th, 2005 by arielfairy

好郁闷啊好郁闷,马上准备睡了,却看到批准blog的信。上来逛逛呢,又看到出了问题的界面……rp不佳啊。

这篇发文纯属试探性,嗯。

科右中旗采访时间之人物通讯

January 10th, 2005 by arielfairy

“下辈子还和你做夫妻” 

                          ——蒙汉联姻的幸福家庭 

20年前的16日是个不算太冷的日子。这天晚上,当哈斯白乙拉腰里按蒙族的风俗挂着几个绣花的烟荷包走进洞房的时候,他看见的是一个漂亮而羞涩的新媳妇,低着头不敢说话。而此时,新娘刘玉芝正偷偷抬眼打量着这个英俊的蒙族小伙——这个男人将要做她的丈夫,将要和她一起度过一生的漫长岁月,而她甚至没和他正经说过一次话,对他几乎一无所知。正想着,她突然感觉到手上一股温暖,是哈斯白乙拉轻轻地抓住了她的手。那一刻,她的感觉像触电。20年后的今天,她回忆起当时的心情时说:“真像做梦啊。我当时就想,要是结了婚过得好,我就做了个好梦;要是两人相处得不好,我就是做了个噩梦。” 

这个梦,现在已经做了20年。 

 我连他啥声音都没听过” 

刘玉芝她们家是当时整个苏木(乡)唯一的汉族人家。1973年,父亲带着全家从兴安盟的图泉太东迁到科尔沁右翼中旗坤都冷苏木,为的是这里砍柴方便。他们成了这里唯一的一家汉人。16岁的刘玉芝对这个地方很不满意,这里人烟稀少不说,她和当地的蒙民语言不通,根本就无法交流。可是因为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她们家只好在这里定居下来。 

在土里毛子中学,她认识了比她小两届的哈斯白乙拉。“就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连他啥声音都没听过。”刘玉芝回忆说,“当时他家提亲时我就想,怎么着也得叫我听听他的声音啊。” 

哈斯家看中刘玉芝的原因是因为哈斯白乙拉的哥哥常去刘家,挺喜欢这个漂亮能干的姑娘。于是,他请妇联主任扎兰芬去刘家说亲。扎兰芬到刘家,开门见山的对刘玉芝的妈妈说:“我是来提亲的。要是你们不愿意把女儿嫁给蒙族人,我什么也不说,喝了这碗奶茶就走;要是你们乐意,我就跟你们好好说道说道。” 

刘玉芝最后答应了这门亲事,因为扎兰芬在介绍时说了句:“他家是能过日子的人家。”她想,能过日子就行,还图什么呢。至于是汉族还是蒙族,她没去想。 

19822月他们订婚,次年的2月他们正式结为夫妻。从订婚到结婚,他们只见了一次面。 

天堂的媳妇不如下地狱的姑娘” 

    婚后最初的生活并不幸福。刘玉芝说,自己是在泪水里泡过了这几年。 

    结婚酒席就让她不习惯:蒙族人习惯客人随来随吃,她作为新娘子,一天招待了十几桌客人。三天的酒席过后,她累得够呛。 

    新婚第一天,她更加手足无措:从小做惯了汉族饭菜的她不知该怎样应付公公婆婆的蒙族口味。天刚亮她就爬起身来,面对着灶台,她犹豫了许久,最后做了大米饭和酸菜的早饭,小心翼翼地端到了公婆面前。两位老人看她一眼:“以后,你就跟在我们后面慢慢学吧。”后来,她学会了做奶茶奶皮子挤牛奶,学会了夏天给家里人端上清凉的酸奶拌炒米,冬天做热气腾腾的苞米碴子粥。但是,她始终没有接受蒙族的饮食习惯。她不喜欢吃奶制品,每逢全家吃这个的时候,她就自己找些别的东西。丈夫家喜欢喝汤,可是蒙古人的“汤”在刘玉芝看来,根本就是拿菜叶子和水煮的稀糊糊。不放盐,不放味精,只是偶尔放点酱油。这样的汤,刘玉芝实在喝不下。她给丈夫家取了个外号叫“拔大汤的”,结婚这几年,她喝了几碗汤掰手指就能数得过来。每当农闲回娘家时,她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先找吃的。母亲看到这样子,总是心疼得不得了:“孩子,你倒是先让我给你把饭热热再吃啊。” 

    刘玉芝说,蒙族的媳妇在当时的家庭里特别奴化。 “他们不把儿媳妇当自己家的人。”就连买件衣服这样的小事都得经过公公婆婆的批准才行。庞大的家庭也让她吃不消。哈斯白乙拉有一个姐姐四个妹妹和四个弟弟。贫穷的家庭生活里,一年杀两头猪就是唯一的奢侈。长嫂如母,她还必须担负起对弟弟妹妹的教养。“那时觉得,过一天特别不容易。一天像一年那么长。” 

当地人有句俗语:“天堂的媳妇不如下地狱的姑娘。”嫁过去几年,她瘦了几十斤。回娘家时,母亲心疼地看着她说:“看来我闺女过得不好。”她有一次甚至对母亲说:“要不,我离婚算了。”母亲摇摇头:“婚咋能说离就离哩?忍着吧,只要你男人对你好就行。”她点头答应了。现在,有时刘玉芝还会开玩笑地对哈斯白乙拉说:“当时差点就不跟着你啦。”可是,有哈斯这么好的丈夫,她到底还是留了下来。 

“就跟把心长到他身上一样” 

讲起丈夫哈斯白乙拉,刘玉芝一脸骄傲。“他当时可帅啦。”又开玩笑似的补上一句:“我就是看他帅才嫁给他的。” 

哈斯在旁边一脸腼腆。其实,如果只是“帅”,他们的婚姻怎么可能如此幸福呢。对于哈斯白乙拉,有人给了这么一个评价:“玉芝,你这个丈夫啊,就是在白天打着灯笼也难找!” 

刚结婚时,他们同父母合住。刘玉芝当时几乎一句蒙语都不会说。哈斯白乙拉就一句一句地教她。两个人有时候你一句蒙语,我一句汉语,彼此刚刚能交流。现在,刘玉芝早已能说一口流利的蒙语,而哈斯的汉语在附近已经成了最好的。父母不许给儿媳妇买衣服,哈斯就 

趁着自己去阿尔山温泉治关节病的两个月,从牙缝里省下钱,给刘玉芝买了一件呢子大衣。“那是件豆绿色的半长大衣。双排扣的。”刘玉芝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种衣服在当时可时髦啦。一整个屯子的人都来看我的大衣。”她至今还把那件大衣保存得好好的,尽管它已经旧的得不能穿了。 

    后来,刘玉芝和丈夫搬出了父母家,开始过起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最初的日子很拮据。哈斯白乙拉的工作是民办教师。这份工作几乎没有一点收入。“队里支书说给存着存着,快20年了,一分钱没看到。总共加起来,欠了好几千块钱。”刘玉芝的话里有些埋怨。哈斯在一旁没说什么。三年前他刚刚转正,可以拿正式工资了。之前为这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他一分钱没挣地干了近20年。家里全靠刘玉芝一个人支撑。他们有了四个孩子:大女儿秦红梅(“秦”是哈斯家的汉姓),二女儿秦宏剑,三女儿秦洪涛,还有最小的儿子秦晨光。这么多的孩子,使家庭的负担更加沉重。刘玉芝一个人种三十亩地的苞米,后来又种了谷子黄豆和荞麦。没有牛,她就在前面拉着,让大女儿在后面扶住犁。每天起早贪黑,把农活干的“比汉子们还好”。哈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每逢周末学校没课,他就让刘玉芝在家歇着,自己去地里干活,或是去山上背柴。后来,刘玉芝在娘家的帮助下,搞起了养殖,从一公一母两只羊开始喂起,现在,已经发展成了二三百只的大羊群。98年的洪水过后,刘玉芝又在自己房前屋后种了一大片树。这些树,小的还只有手指粗细,大的已经长到了十几米高。刘玉芝骄傲地说,这些树不仅可以防风固沙,长成之后,还可以买了给孩子交学费。“能值近十万块钱,我的孩子们上大学是有保证啦。”20多年来,再苦再难,刘玉芝也没抱怨过。三年前,丈夫为了转正考试去县里学习,别人开玩笑地对刘玉芝说:“你们一家六口人,倒有五个学生。”刘玉芝笑笑,一个人撑过了那几个月。乡下孩子穷,三四角钱的课本费都交不出,哈斯白乙拉就自己给他们垫上,有一次为了给孩子们交报名费,他甚至卖了头牛。这些,刘玉芝始终没说什么。她没有逼丈夫放弃那份不挣钱的工作,而是默默地为丈夫做背后的支持。经过她的辛勤劳动,他们家最初一无所有,现在已经成为屯子里中上等的人家。 

    在生活上,丈夫尽量迁就妻子的汉族习惯。玉芝不喜欢吃奶制品,分灶后哈斯没在家吃过一次。实在馋了,就去乡亲家串门,狠狠吃上一回。而现在,哈斯说自己也不爱吃了:“她把我争取过来了。”说着,自己笑了。 

    蒙族汉子性情粗犷,酗酒买醉的事常有发生。有的人在外面喝醉了,索性在草甸上躺一夜,冻死的都有。刘玉芝管着丈夫,哈斯有了这么细心的妻子,从没因为喝酒出过事。蒙族人的家庭观念和汉族似乎不大一样,有的蒙古丈夫时常打妻子,而哈斯白乙拉呢,“我们俩连吵架都没有过。”玉芝幸福地望了丈夫一眼。每次丈夫去赴宴,玉芝总要再三叮咛,让他早点回家。若是临时有事回不去,哈斯也会记着给妻子打个电话告诉一声,生怕妻子担心。别的蒙古汉子可没这个习惯。玉芝说,汉族姑娘确实要比蒙族人心细些。这也使哈斯白乙拉在朋友中长了脸,有的朋友常常拍着他的肩膀说:“老弟,你娶了个这么好的汉族媳妇,真牛!”而刘玉芝也常觉得自己幸运,她说这么好的丈夫不是谁都能有的。“我们俩现在已经觉得谁都离不开谁了。就有点……怎么说来着,‘形影不离’那个劲儿!他到哪儿我都记挂着他,就跟把心长到他身上一样。”

 

    “我想让他们走出去” 

    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是夫妻俩的骄傲。四个孩子都长得格外清秀,遗传了爸爸的大眼睛和妈妈的高鼻梁。三个女儿分别叫红梅宏剑洪涛,其实是想引来一个儿子,就是最小的晨光。看起来,刘玉芝显然有些偏爱自己的小儿子,说起他来总是眉飞色舞。 

    大女儿已经19岁了,在乡招待所当服务员;二女儿16岁,现在辍学在家。玉芝有些内疚地说:“实在没钱了……甭管怎么着,我也得把老三老四供下去!”三女儿现在再读初中,小儿子才上小学五年级。两个人学习都很优秀。谈起自己的汉族妈妈,孩子们一脸自豪。当地的孩子普遍汉语不好,觉得“汉语比英语还难学”。因为此地的蒙语发音与西语极为相似,孩子们说起英语发音很好,倒是说汉语时怪腔怪调。在学校里,学生们最发怵的课程就是汉语。哈斯家的孩子们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他们自小在姥姥家说汉语,在奶奶家说蒙语,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了“双语宝宝”,学汉语可不是小菜一碟!这使同学的蒙族孩子十分羡慕他们,说自己“也想有个汉族妈妈”。 

    四个孩子生活在蒙族乡亲中,外表看起来已经和别的蒙族孩子没什么不同。尽管有一个不爱吃奶制品的妈妈,宏剑最爱吃的东西却是炒米、奶豆腐和奶皮子。而晨光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和小伙伴一起玩“布克”(摔跤),看他赤着上身、汗流浃背的样子,还真像个小摔跤手。而实际上,当地的蒙族人民也早已接受了汉族文化,孩子们最喜欢看《米老鼠和唐老鸭》、《太阳之子》、《葫芦兄弟》之类的动画片,姑娘们则对新版《射雕》、《还珠格格》等电视剧情有独钟。哈斯白乙拉还能唱几句《嘎达梅林》和《雕花的马鞍》之类的蒙族歌曲,小一些的青年和孩子们早已追起了港台流行。在哈斯家的墙上,还贴着一张刘德华的画像。 

    “其实还是有不一样的,”刘玉芝很认真地说,“我的孩子们明显比其他孩子细心些,会过日子些。”同乡的人有很多想娶个汉族妻子,因为这样日子过的有条理。她说大女儿现在已经和一个赤峰市的小伙子谈上了恋爱。远是远些,但这样,女儿也许就能离开这个地方。二女儿现在有很多人追求,她主张女儿找个汉族小伙子。尽管对自己的蒙族丈夫满怀深情,但是,“我还是想让她们找汉人。” 

    找汉人、走出去,这就是刘玉芝对子女的全部希望。两个上学的孩子正读着课文:“同是马的一族,却与众马不同。汗血马的后代,突厥铁骑的子孙——一次酷烈的战斗中,侥幸生存下来的,古战场的移民,荒凉土地的历史见证……”脸上带着庄重的表情。问他们去过哪里,他们说去过其它几个屯子,最远去过旗(县)里。他们说要考大学,“考清华大学。”清澈的眼里满是希望。 

“下辈子还做夫妻” 

    入夜的屯子睡得很早。才九、十点钟,家家的灯火就已经熄灭。刘玉芝躺在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她在今天晚上对一个从北京来的大学生讲了自己和丈夫的故事,而现在,这故事搅起了她的心潮。她把这二十年的日子反反复复想了又想,最终,她忍不住推推身边的丈夫:“哎,我说……要是有下辈子,你还和我做夫妻么?” 

丈夫从懵懂中醒过来:“什么?” 

我说,要是有下辈子,你还和我做夫妻么?“ 

……”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许久,他说了两个字:“当然。” 

屯子沉默了,沉默在夜的喜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