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0th, 2009 by arielfairy
只看过胡适的留学日记。想不到季羡林的更搞笑……
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
二日 今天才更深切地感到考试的无聊。一些放屁胡诌的讲义硬要我们记! 大千走了,颇有落寞之感。
十三日 昨夜一夜大风,今天仍然没停,而且其势更猛。
北平真是个好地方,唯独这每年春天的大风实在令人讨厌。 没做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 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
二日 今天作Faust的Summary 无论多好的书,even Fausteven Faust。 只要拿来当课本读,立刻令我感觉到讨厌,这因为什么呢?我不明了。 过午看女子篮球赛,不是去看想[打]篮球,我想,只是去看大腿 。 因为说到篮球,实在打得不好。
三日 今天整天都在预备Philology,真无聊。我今年过的是什么生活?不是test, 就是reading report,这种生活,我真有点受不了。
四日 今天早晨考Philology,不算好。 过午作Faust的Summary,也不甚有聊。 这几天来,一方面因为功课太多,实在还是因为自己太懒,Hlderlin的诗 一直没读,这使我难过,为什么自己不能督促自己呢?不能因了环境的不顺利, 就放弃了自己愿意读的书(写文章,也算在内)。
五日 今天又犯了老毛病,眼对着书,但是却看不进去,原因我自己明白:因为近几 天来又觉到没有功课压脑袋了。我看哪一天能把这毛病改掉了呢?我祈祷上帝。 零零碎碎地看了点Hlderlin,读来也不起劲,过午终于又到体育馆去看赛球。
五日
开始作论文,真是“论”无可“论”。 晚上又作了一晚上,作了一半。 听别人说,毕业论文最少要作二十页。 说实话,我真写不了二十页,但又不能不勉为其难,只好硬着头皮干了。
二十五日
……今天开始抄毕业论文,作到[倒]不怎样讨厌,抄比作还厌。……
二十六日 今天抄了一天毕业论文,手痛。……
二十七日 论文终于抄完了。东凑西凑,七抄八抄,这就算是毕业论文。论文虽然当之有愧, 毕业却真的毕业了。 晚上访朱光潜闲谈。朱光潜真是十八成好人,非常frank。 这几天净忙着做了些不成器的工作。我想在春假前把该交的东西都做完,旅行回来 开始写自己想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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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9th, 2009 by arielfairy
住进秋季的阴面宿舍的悲惨结果,就是我坐拥笔记本瑟瑟发抖,拿着电源当热源。
刚回到宿舍的时候,我穿着套头衫+铆钉裤;
一小时后,我加了条围巾;
两小时后,我加了件运动帽衫;
三小时后,我换上了棉拖;
四小时后,我把丽江带回来的大披肩当成了膝毯。
……
后来,我还带了胶皮手套去洗衣服。于是,我就成了这副德性。
我今天豁出去了。怎么样?是不是满足了你们的审丑情结?
友情附送照片一张。这是我这个土人今天刚刚发现的,老太太过寿那天放飞的红气球的神奇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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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8th, 2009 by arielfairy
我特别内疚。在今早看到blog的两篇新留言后。
想不到我这么懒,还有读者在孜孜不倦地关注着我的博客并且给我留下如此亲切、鼓励、温暖、真挚的阶级兄弟姐妹话语……
为此,我有必要奋力爬上来,向大家汇报一下我的近况。我的近况就是:
一,为了体重而焦虑。我最近悍然发现,原来我一直认为的“我是个瘦人”这个自我认同,乃是个长期的幻觉。这一认同的产生,大抵来自于我高中时80斤的体重。但这一认同的实质,却在我体重持续飙升六年之久之后,转变成了自我虚构。直到我在接连受到若干刺激后,才发现“我是个瘦人”这一论断,早就随着我的不断发胖而灰飞烟灭了。这些刺激包括:toki的娘和我一样高但比我轻、pie版有人164cm48kg被称为肥人、我年初在巴黎买的宽松ZARA现在竟然紧裹在我身上,以及等等等等,诸如此类。所以我其实是个肥人。现在我有点惆怅,毕竟我觉得自己是个瘦子已经很多年了,现在现实终于露出了残酷的一面,我被颠覆了世界观,摧毁了人生观,重塑了审美观,情何以堪。
二,为了求职而焦虑。好像谁找工作都曾经这么焦虑过,所以我在这个话题上选择shut up。请大家有钱多的工作时记得介绍给我。卖笑也行。
三,和toki在一块醉生梦死。因为我们俩都挺焦虑,凑到一起的结果就是互相麻痹。这两天我们俩在一起,买了不少书(给他),配了一副新眼镜(给我),还买了一双新的及踝靴(也是给我),还准备买一件新套头衫(还是给我),如果有可能就再买件新裙子(猜猜是给谁?)生活在这个角度看还挺乐趣无边。
就这样,没了~大家国庆好好玩。希望我尽快摆脱丧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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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2th, 2009 by arielfairy
简单通报一下,某同学再次回国了,带回施家水晶若干,并言之凿凿地说要带我去扫荡Tiffany。鉴于我心目中的理想大钻估计是此人卖血都买不起的,我也就把此事当作一片浮云,挥挥衣袖就掠过了~
但是施家水晶真的很好看啊……这是其中一条的照片。其实展示这类项链的时候按说模特都该把自己脱半裸了什么的,我就免了。不过,就凭我的摄影技术,我还是把自己拖出去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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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8th, 2009 by arielfairy
趁着等脸上的Honey & oat 面膜干这会儿子,再随便涂几行。以飨(可能仍然默默存在着的部分)读者。
想说云泥之别这档子事,是因为前前前天,同一天看了两部电影。《非常完美》和《四月物语》。后者是早就下了的,然而一直觉得片子太淡,就没有看。
然后,火车上没有选择。身边只有一台笔记本,笔记本里只有这两个片子。先看非常完美。再看四月物语。我操。云泥之别。
看着毫无喜感的章子怡卖力地做清纯状,以一种用力过度的姿势表演着自以为好笑的桥段。而这些桥段简直不能用“胳肢你”来形容——那都抬举她了——其带给观众恶心、漠然、继而怜悯的观感,实在是一个影人所能做到的最烂的极限。
然后看到《四月物语》里,松隆子坐在观众寡少的电影院里看老片子——片子偏偏还是岩井俊二自己杜撰出来的一部,讲织田信长杀了德川家康——然后一个WSN钻进她那一排。老片子的配乐叽哩桄榔,音乐响一声,这个男人就悄悄往松隆子那里挪一个座。越挪越近——砰一声,一个易拉罐被他碰到了地上。松隆子被惊动了,发现了这沉默进军中的WSN,朝他看了一眼。WSN脸红了,钻到座位下面去捡罐子,然后松隆子松了口气,继续看电影,等到继续响起叽哩桄榔的音乐声,这个WSN噌的一下——他居然偷偷钻过好几个座位,从松隆子身边像地鼠一样钻了出来。嗨呀,我讲的不可笑。不过那时候谁看都会一下子喷出来。
这才叫电影嘛!《非常完美》跟它比屁都不是。我发现的云泥之别,就是这个意思。
还有今天翻《读书》的时候,看到有人讲“三次罗天大醮”:第一回张天师的罗天大醮救灾,远处的洪太尉误走妖魔;第七十一回梁山泊好汉排座次,宋江办罗天大醮追生荐死;第九十九回最后一次罗天大醮,梁山泊死了七十二个人剩了三十六个。先说“罗天”、“周天”和“普天”大醮的区别,再讲这三次是怎么从“救生”到“救生荐死”到“荐死”,反映了梁山泊从兴到衰的宿命,从头到尾讲了个清清楚楚,一下子就觉得妙趣横生。
于是想起之前看过一篇论文,研究《水浒》里的肉食。把牛肉、猪肉、羊肉、鱼肉、鸡肉分别出现的章节和场景列一遍,然后数出各自出现的次数和作者提到的频率,试图由此分析北宋的食物结构……
又是云泥之别。
有时候想到世界上就是有云泥之别,真让人绝望啊。好比明明知道再怎么跳舞,也不可能跳到像MJ一样。一下子就灰心丧气了。但是再一想:如果能从跳舞中得到乐趣,跳得再烂又有什么关系呢。MJ也会赞同这样的想法吧。
相反,如果没有乐趣,单是为了挣钱,或者评职称,写一些研究水浒里的猪肉的论文,或者拍一部恶心广大观众的电影。这种事还是少做得好。
不过有天赋或者有兴趣的事儿,哪那么好找呢。这么一想,人生竟然如同一片茫茫大海,瞬间让人觉得无望而可悲起来。
行了,Honey & oat 面膜干了。我洗脸睡觉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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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7th, 2009 by arielfairy
老娘胖了。就是这样。
已经有N天看到体重在98斤附近徘徊了。如果哪天破100我就一块砖把自己拍死。我以前经常鄙视减肥的人民,还嘲笑她们不吃不喝是傻冒。现在我晚上吃宵夜之前也得三思四思五思了。
这些天的某个瞬间,我都会不经意地摸着自己的某个部位,然后在数秒后飒然惊觉那里比起以前来有些软……啊不,是很软……
这个“某个部位”,不是胸不是屁股,是tm的腰。腰啊!老娘华丽的细腰啊!!!!!
我知道应该少吃多运动。或者肉菜分吃。或者瑜伽清肠。或者按时吃早饭。或者睡足八小时。或者戒冷食。或者少吃盐。
但是理论是杠杠的,行动起来是piapia的。我是个软塌塌的意志薄弱的女人。就像王尔德说的,我什么都能抗拒,除了诱惑。现在我的生活里木有色和性,只有食。连这个也剥夺了,叫洒家情何以堪。
我决定雄起,开始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认真减肥的事业。胖是意志问题。胖是阶级问题。胖是瘦的对立面,并作为瘦的对立面永生。胖是传染病,是蛆虫。胖是到最后会让你为了碌碌无为的吃而悔恨为了无所事事的闲而羞耻。胖是斯嘉丽·约翰逊而你只想当凯拉·奈特莉。胖是当你有钱穿D&G的Haute couture时却对着镜子痛哭流涕的罪魁祸首。
不过我是有知识的人,我听说最有效的消瘦办法是不停地从事高密度脑力劳动。从明天起我就上图书馆发愤去。晚上还学维多利亚·贝克汉姆,就吃几个草莓。不蘸奶油。我得瘦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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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30th, 2009 by arielfairy
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老脸皮厚百毒不侵的时候,往事再度像蝴蝶一般扑面而来。
先是发现那谁认识那谁。然后竟然遇见六年不见的那谁。后来那谁又突然发短信管我要东西。(注:以上这些“那谁”绝非同一人。)然后这些那谁们引着我抽疯一样把当年的日记翻出来。于是,再度回忆起某些片段。
比如早已遗忘的那谁。对我说过的对白:
“令狐冲说:一见尼姑,逢赌必输。我一见THU女生,逢赌必输。一见伶俐女生,逢赌必输。一见剽悍女生,逢赌必输。现今我见到集三者于一身的你——”
我说,怎样?
他说:“未赌先输。”
又叹道:“但我愿赌服输。”
噫!现在看来真是“作”(请读一声)呀!但是当时他怎么就很正常地把琼瑶台词说出口了呢。而我也很淡定地听着,并没有被当场雷倒。
还有一些随便记下来的细节。比如那谁和那谁当时刚好,还跟我说俩人在一起偶尔闹的别扭。现在都五年了。最近分手了。
还有那谁给我化妆。跟我说,妹妹,不爱咱的咱不爱。
还有我崇拜那谁跟那谁,老想跟他俩一桌吃饭。
还有那时候老去盒子朝拜,翻本子发现那谁和那谁的八卦。一转眼也分手两三年了。
今天我师妹竟然在学通社的陈年留言簿上看到了我当时的留言:
“呵呵,第一次在这个本本上灌水,找到了不同于水木的感觉!我是专题组的刘洋,今天第一次在办公室坐了下来,也算值班吧:)))组长说得对,办公室坐长了是会有感情的…我一直很懒,每周一稿是我的惯例。逼得不紧时,一周一稿也做不到…昨天开会时,美丽能干的组长督促我们……我现在正参加着第六届戏剧节呢,演《误会》的女主角玛尔塔,各位XDJM如果在公演那天(我还不知道是哪天呢)没事儿,就尽量去捧捧场吧,不会很难看的我保证!”
落款是2003年11月12日!唉唉唉,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过学通社这么一段。
还有好多破事儿呢。难怪彭浩翔拍电影取名叫《破事儿》。青春就是一堆tmd破事儿堆积成的。要不怎么老有人感叹青春残酷呢。一堆破事儿组成了你最好的年华,能不叫残酷么。
《欲望都市》里有一集,她们四个人离开曼哈顿到旁边的岛上去参加活动。Samantha回头看着对岸的曼哈顿,突然大发感慨:
“谁能想到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能容下我们所有的男人呢!”
大家都点头称是。我现在被往事的蝴蝶拍得措手不及。直想说:
“谁能想到这么小的一个园子里能容下我这么多青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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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2nd, 2009 by arielfairy
这次死赖活赖,在家赖了一个月。下周还是要回北京了。
我觉得我真tmd越活越倒退了。还记得大一时我第一次过完寒假回学校,提着一个大箱子站在站台上挤不上车,无所适从,哭得一脸是泪。后来终于习惯。终于淡定。终于谈笑风生。怎么到现在,六年了,要回北京,又开始哭了呢。
有时候,一座城市的意义,只是因为一个人。自从toki出国以后,我就再也不急着在假期结束的时候,回到北京了。
那里就只是一座城市,不是家。
正像我这次回去作一个毕业生,奔的不止是前程,是命。
而我回的又哪里是北京呢。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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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4th, 2009 by arielfairy
近来难得听到的好音乐,来自钢琴家Jon Schmidt与大提琴家Steven Sharp Nelson。Jon Schmidt七岁的女儿Sarah最喜欢的歌是美国美女乡村歌手Taylor Swift的Love Story,讲的是一个类似于罗密欧与朱丽叶但是有美好大结局的故事。(BTW此歌的MV十分唯美华丽,男猪脚帅到爆,颇值得一观。)因此,Jon Schmidt为了女儿改编了这首歌的曲子,和Steven的大提琴配合得相得益彰。
更华丽的是,Jon和Steven还在音乐的后半部分加上了Coldplay的Viva la Vida,整个前后部分衔接到天衣无缝,后半部分的人声乍起时,Chris Martin的嗓音配上钢琴和大提琴,几乎让人泪如泉涌,兴奋到不行。所以,这首曲子的名字就成了When LOVE STORY meets VIVA LA VIDA。
哈哈,识货的快点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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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2th, 2009 by arielfairy
我之所以取这个像理查德·克莱德曼钢琴曲的日志名字,不是因为我心情有多浪漫,恰恰相反,我的心情现在非常惶恐。
据说,一个人做什么梦取决于他(她)接触的环境和近期的思想。当然,还有万能的力比多,假使我们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
我这两天的生活简直是纯净又高尚,还带点忧国忧民。我每天醒来的行为就是读书,看电视,教弟弟学英语。因此上,我每天接触的环境就是我读的书,我看的电视,我教的新概念英语2.具体来说,就是朱生豪译的《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我重读了N遍的哈3、哈6、哈7,新概念英语2的”no wrong numbers”以及”a good turn deserves another” etc,还有每天中午CCAV的经济半小时和晚间新闻。也就是说,我,一个社会主义一流大学的女青年,在暑假中都坚持用莎翁的悲剧锤炼自己的灵魂,用哈利波特保鲜自己的童心,用新概念英语培育祖国的花朵,再通过对CPI和PPI的关注来体现自己“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高尚情操。
这样的一个我,怎么会净做!些!怪!梦!
我确实被自己的梦吓到了。有点像哈利波特突然发现自己能进入伏地魔的大脑。大前天晚上,我梦见我追求某男A,我们一起去东阶听了堂讲座,就顺理成章地好上了。前天晚上,我梦见某男B突然找到我,在人群中把我扛在肩上带回他家,还带我去见他那身为珠宝巨商但看不上我的妈。这些梦的罗曼司,都特离谱又特给人真实感,男主角还都外型不错,我咬下牙一一忍了。但是,昨晚上那个梦!
昨晚,我梦见我一个很久没联系的男性朋友突然给我发短信,说要请我吃饭。我和他素无来往,算不上熟悉,此人突然请我吃饭,不知是何居心?我于是直接发短信问他,他说有事相求,我便欣然赴约。到了他的地方,旁边是张大床,他突然眼泪汪汪的看着我,请求我爱他。我即便在梦里,都如同五雷轰顶。因为,这个男性朋友——
他是个GAY啊!!!
我惊呆了,就问他:难道,你不是一直喜欢男人吗?!
他不屑地撇了一下嘴,说:我已经受够了,我再也不想被人粗鲁的爆菊!(我在梦里就吐血了)因此,我决定喜欢女人!我想了想,如果让我喜欢女人的话,我第一个就想喜欢你!
我呆住了。既有一丝惊讶,又有一番隐隐的自得:想不到,我还有把弯掰直的强大魅力!
接着,他把我牵到床边坐下,说:既然你要帮助我,我们现在就开始吧!说完,从床头柜里拿出一大盒超量装的Durex……我“哎哟妈呀”叫了一声,就落荒而逃。
顺便说一下,我大大大前天晚上还做了一个把冰球抛出高楼窗外,砸死带小孩的路人,路人后来披头散发抱着鬼婴来找我索命的梦。那天凌晨我被吓醒了就一直没敢睡觉。但是,跟这个和gay上床的梦比起来,我宁肯再用冰球砸破一次女鬼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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