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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005

  1. 未命名剧本

    February 28, 2005 by arielfairy

    主题: 未命名剧本

    答应过贴给sillysnail看的。非常白痴的一个剧本,表笑我,当时是被逼的~ 还有,关于A部分的女主角,我一直想让她叫Jessica,sillysnail觉得呢?Jessica和Catherine,哪个好听些呢?

    人物 

    A部分 

    吉米——男孩,第一幕中14岁,第二幕中34 

    凯瑟琳——女孩,第一幕中12岁,第二幕中32 

    吉米母亲——妇人,第一幕中30 

    B部分 

    女孩——清华女生,新闻系大二学生 

    男孩——清华男生,电子系大三学生 

    第一幕 

    【这是一个美国小镇上最普通不过的一条街,邻舍之间挨得很近,舞台左边是一扇木门,在舞台中间偏右的部分是另一扇木门。两扇门之间有一处街道的拐角】 

    母亲:(探身对门外)吉米,你去哪儿? 

    吉米:妈妈——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叫我詹姆斯。 

    母亲:不管你叫什么,你到底要去哪儿? 

    吉米:您不用管了,妈妈,这是个秘密。 

    母亲:可是一个星期以来你天天一大早就往外跑…… 

    吉米:(搂住母亲的脖子亲她一下)我保证有一天您会知道的。(跑下) 

    母亲:好吧好吧,反正你过一会儿总会回来喝你的热巧克力的。 

    (吉米跑过拐角处,绕到另一扇门前,脚步放慢) 

    吉米:一小束白色雏菊,凯瑟琳,希望你喜欢。 

    (他把一束浅白色的花轻轻地放在台阶上,转身往回走,绕过拐角处停下来,出神地自言自语) 

    吉米:要采到带着露水的新鲜雏菊,就必须在七点之前起床。 

          秋天的树叶落得快,不是吗?我妈妈说,在加拿大,枫树的叶子要先变红再掉下来,有的甚至压根就不掉。 

          如果我能在法文课上再拿个A,老师就答应给我在记分册上写一段50个字的评语,用花体。 

    e="mso-spacerun: yes">      我还是最喜欢看你穿白裙子,就像一朵白色雏菊。 

          如果我能和你一起看星星的话,我就会对你说一句话。 

    (他沉浸在遐想中,凯瑟琳出门,捡起花,走过拐角) 

    凯瑟琳:嘿吉米,你在干嘛? 

    吉米:(惊慌地)哦没什么,我只是随便走走…… 

    凯瑟琳:你看,我今天又收到了一束白色的雏菊,七天以来天天这样。 

    (舞台后区光切,凯瑟琳半隐于黑暗中,吉米走到舞台前区,与凯瑟琳对话) 

    吉米:要采到带着露水的新鲜雏菊,就必须在七点之前起床。 

    凯瑟琳:天可真凉起来了,我妈妈说马上就到秋天了。 

    吉米:秋天的树叶落得快,不是吗?我妈妈说,在加拿大,枫树的叶子要先变红再掉下来,有的甚至压根就不掉。 

    凯瑟琳:秋天我们就要考试了。最近功课真多。 

    吉米:如果我能在法文课上再拿个A,老师就答应给我在记分册上写一段50个字的评语,用花体。 

    凯瑟琳:我上星期过生日,外祖父送给我一套宴会穿的小礼服,塔夫绸的。 

    吉米:我还是最喜欢看你穿白裙子,就像一朵白色雏菊。 

    凯瑟琳:今天天气可真晴朗,晚上一定会有很多星星吧。 

    吉米:如果我能和你一起看星星的话,我就会对你说一句话。 

    (舞台光亮) 

    凯瑟琳:吉米,吉米!吉米,你发什么愣呢? 

    吉米:(猛醒)哦,哦,我,我只是…… 

    凯瑟琳:走吧,上学去吧。 

    吉米:哦,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喝完我的热巧克力。 

    (吉米冲回屋中,稍顷冲出门来) 

    吉米:走吧。 

    母亲:你的书包—— 

    (吉米接过书包,与凯瑟琳同下。母亲望着他们,露出若有所思的笑容) 

    (吉米与凯瑟琳同上) 

    凯瑟琳:吉米再见!很高兴和你一起回家。 

    吉米:再见。 

    (他恋恋不舍地望着凯瑟琳走过拐角,可他没有看到,凯瑟琳在转过拐角后也恋恋不舍地回望,并叹了一口气) 

    (吉米走进屋子) 

    母亲:吉米,你回来了。 

    吉米:我说了,叫我詹姆斯! 

    母亲:詹姆斯先生,你回来了。 

    吉米:(闷哼一声)嗯。 

    母亲:宝贝儿,你最近好像不太高兴。 

    吉米:妈妈…… 

    母亲:告诉我今天上了什么课。 

    吉米:(无精打采地)第一节是法语,我们学了动词不定式的第三种形式;第二节是英文,老师教给我们几个民间谚语…… 

    母亲:说到谚语,你听没听过这句:弯着腰摘不到星星。 

    吉米:弯着腰摘不到星星? 

    母亲:意思是说,你该挺起你的腰杆,即使摘不到星星,至少可以接近天空。 

    吉米:妈妈…… 

    (母亲微笑下,吉米稍愣片刻,冲出门,跑向凯瑟琳的家,敲门) 

    凯瑟琳:吉米! 

    吉米:嗨,凯瑟琳。 

    凯瑟琳:你有事吗? 

    吉米:是的,我……我……我……我想来告诉你,你今天早上说对了,晚上果然有很多星星。 

    凯瑟琳:哦。(抬头看天)是的。 

    吉米:是的。 

    凯瑟琳:很多星星。 

    吉米:再见。 

    凯瑟琳:再见。 

    (凯瑟琳掩门,黯然转身。吉米转身。两人背靠背,静默,全场暗) 

    第二幕 

    【一个大学舞会的现场,舞台正中央偏右是舞池,很多人在跳舞;在舞台左边散放着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一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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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年在水木发的第一篇贴

    February 27, 2005 by arielfairy

    所以说十大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当时我眼睁睁看着它上了水木的十大又被人转到一塌去,接着成了一塌的十大……而这只是我在水木发的第一篇贴而已。

        看看这篇文章就知道,大多数人没关心我的内容,只关心一件事:“阎老师走了”,走了这个词能乱用么?于是blablabla……这件事给我的教训就是,所谓新闻,所谓眼球经济,所谓出名,无非引起一群人的争议而已。都说你好,都说你不好,都不是好事儿。而那些以上十大为荣的人,只不过是过分地闲极无聊罢了。这件事说小不小,我觉得,以后我如果在新闻界混好了,全指着这个觉悟了。

    发信人: arielfairy (清圆风荷), 信区: THUExpress

      : 阎老师走了,我哭了。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Wed Dec 24 18:13:56 2003)

        这个学期的中国史课是北大请来的老 师阎步克先生上的。 先生是我们早就知道的学者,学术水平很高的。上了先生的课以后才发现先生本人比传说中的还要好。先生很瘦,49岁的人了,看起来还很年轻。也许是因为搞学术的人都很能永葆青春吧。先生讲的课是非常精彩的,每次听完都让人有三月不知肉味之感。先生做的课件也很漂亮(他可是电脑高手),而且开的讨论区很热,所有提的问题他都给我们解答。这样的一个老师我们当然喜欢。

          今天是最后一节课了,下学期他就不会在在清华开课了。我们班买了贺卡和根雕要送给他。派的是我。我一节课都紧张的不得了。因为是在太喜欢、太敬仰先生了。等到课上了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有些反常,讲的不拿么流利了。后来说:“同学们先休息一下把。”我们很奇怪,他的课是从来没有中间休息的。然后他就很痛苦的撑着头走到洗手间去,用凉水洗了一把脸。之后很慢的走回来,说:“对不起,突然不太舒服。”我们都看着他说:“老师休息一下吧。”他摇摇头,马上接着讲课了。然后他又停了下来,一脸歉疚,很不好意思地说:“实在对不起,我可以坐下来讲吗?”我们说当然了您坐吧,他很无力的坐下来,又开始很慢的,很轻的,然而很坚定地讲起来。每个人都听得很认真很认真。后来他稍稍恢复了一点,马上又站起来讲课。后来下课了,我很快的跑上去把贺卡和根雕给他,然后说了一些新年快乐之类的话,请他注意身体。因为太紧张了,我说的很快,不过还是很清楚的。阎老师谢了我们,说这是他很快乐的一个学期,因为有我们陪着。后来我旁边一个同学说:“他都有点想哭了。”我向讲台上看,没看清老师的眼睛。自己的眼睛却模糊了。还是没哭的,因为觉得这么大了,因为老师走了就哭未免太孩子气了。可是走到门口再回头一看老师的身影,眼泪就止不住的流出来了。怎么停也停不了,索性就流吧。同学看我哭了,觉得很诧异。但是因为同样很喜欢老师,就安慰我说何必呢,以后还可以去北大蹭课的啊。我点点头,可是眼泪就是止不住后来我在门外面等着老 师出 来,风很大。看见老师我又差点说不出话来。后来终于可以说出话了,我请老师保重身体。老师笑着说会的,让我们放心。我不敢再看老师,怕自己又哭出来,于是骑车走了。

            阎老师是个特别好的人,我觉得认识他的人都会喜欢他,敬慕他。其实老师的学术水平是很高的,可是他特别谦虚,每次讲到自己的著作总是不好意思的说是“我的一篇小论文”或是“我的一本小书”。先生常去给李岚清副总理讲课,可是自己来清华还是骑一辆自行车。总之,先生是个很好很好很好的老师,我知道在咱们清华这种工科院校不会有太多人知道阎先生,但是我还是想在水木上把今天的事说一说,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敬爱的老师,我只是希望大家珍存这份情感。我也常常想,这么单纯的时候在我身上是不是越来越少了。也许吧。不过我希望在以后,很久以后,我已经成为一个今天想不到的一种人,比如刀枪不入失去情感之类的人的时候,还会想起今天的眼泪。

     


  3. 我完美的电影爱情

    by arielfairy

    我完美的电影爱情

                                                   arielfairy

    如果让我举出爱看的五种电影类型,我会说是爱情片、恐怖片、科幻片、歌舞片、英雄片。

        如果让我只举出三种爱看的电影类型,我留下爱情片、恐怖片、科幻片。

        如果只让我留两种,那么,去掉科幻片。

        如果只要我看一种,肯定,最后还是爱情片。

    所以熟悉我的人会说,这个饥渴的女生。

        对于饥渴这个词,老实说,除了觉得难听点儿,我没什么太多的反感,毕竟饥了渴了总归要承认,就算不承认也不会改变你饥渴的现实,承认了说不定还能有人赏点儿小吃小喝。更何况咱饥渴的不是别的,乃是天地间最神奇最玄妙让25岁以下青年普遍心驰神往的——爱情。

        有个故事是这么说的,说某人说了一个笑话,听了以后成千上万的人笑死了,剩下的人也每天为它狂笑不止,北约听了以后马上停止了霸权活动,中东地区听了就一下子恢复了和平,卢旺达的难民也全笑得不饿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人民一起亲切拥抱,联合国马上给这个讲笑话的人颁奖——其实,这哥们就说了一句话,他说:我相信爱情。

        听了这个故事之后,就不难理解我为什么会如此痴迷于那些胶片上的人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在真实的生活里,爱情只是残酷的玩笑。

        多么残酷的玩笑啊。所谓的两情相悦生死相许海誓山盟都一点点被这个飞速前进的世界淘空了。剩下一点点的心气,拼命找着一夜情,防着婚外情。

        所以我们看电影。

        小的时候看一个很老的好莱坞片子,葛丽亚嘉逊演的,《鸳梦重温》。他是个一战中失忆的士兵,她是马戏团里的歌舞女郎。他从疯人院里逃出来遇见了她,两个人结婚了。她是他的母亲、爱人和女神,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一起住在乡下的一间小白房子里。后来他有事去了伦敦,刚下火车就被马车撞倒了,醒来后他恢复了以前的记忆,却忘记了这几年的生活,他身上只有一把不知道是哪扇门的钥匙。于是他回了家,继承了家业,成了老板,将要娶一个漂亮的姑娘作妻子。她去当了他的秘书,无数次的暗示,他却浑然不觉。再后来,他突然不和那个姑娘结婚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心里似乎有个深爱的人。再后来,他和她结婚了,因为她是个很聪明的女人,有利于他的前途。他只把她当合伙人。幸好幸好,他最后还是想起来了——他偶然到了原来的乡下,看见那幢小小的白房子,他疑惑着掏出那把钥匙插进锁孔里,门开了。他回过身去,看见她站在身后。于是颤抖,拥抱,泪水,微笑。皆大欢喜。

        这个片子是我小时候看过的第一部绝对意义上的爱情片。葛丽亚·嘉逊那张气质非凡的脸给我留下了无与伦比的印象,相比之下,男主角倒没怎么让我记住。电影是黑白的,画质不怎么好,配音也相当老式。但是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让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同葛丽亚·<
    /span>嘉逊的面孔一样,成为记忆里的经典。想来对爱情片的爱好,就是从那时候种下的根吧。

        看电影给我提供了无数的爱情理想。最初的时候,想要一个《乱世佳人》里面白瑞德那样的男人。英俊(虽然说实话我过了很久才可以接受克拉克·盖博的脸)、富有、聪明、有良好的出身和教育背景,成熟(也就是片中所谓的“对女人有一套”),更重要的是,他对郝思嘉的深情、忍耐、长久而粗暴的爱。一直到最近的时候,看到他抛开郝思嘉的手臂说“I don’t give a damn”的时候,还是和费雯丽一起哭得满脸是泪。所谓痛失真爱,应当如是。

        后来看《这个杀手不太冷》,有生以来第一次迷上了丑陋的男主角。让·雷诺演的杀手里昂傻得让人心疼。不识字,所以刀头舔血挣的钱全托付别人保管,被吞了也不知道。只喝牛奶,穿肮脏的白T恤和吊在脚踝上的吊带裤,用一个箱子装他所有的枪,一盆植物是他唯一的兄弟。而娜塔丽·波特曼演的小女孩就像是个迷路的天使一样不打招呼地闯进了他的生活。他从楼梯上走过,她趴在栏杆上哭,然后她转过身来对他说:生活是只有童年才痛苦,还是以后都如此?他沉默,然后说,以后都一样。最初的见面即是如此让人心动。后来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作她的老师、朋友、父亲,有一天她往床上一躺,看着天花板说:里昂,我想我是爱上你了。而他硬着心肠说:这跟爱可没关系。然后提起箱子走出去,愣愣地把头靠在了墙上。再后来他们被包围,他让她先走。她哭着在爆炸声里说:里昂,我爱你。他擦干她的泪,说我也爱你,我要和你一起过新的生活,我想每天闭上眼睛睡觉,在早上安心地醒来,不再过提心吊胆的生活。你等着我,我们在东尼家见面。

        这是他第一次说他爱她,也是最后一次。她也没能等到他。他死了。

        这让我想到早年间刘德华和吴倩莲拍的《天若有情》。很类似的故事,小流氓爱上了女学生。又被父母反对又有黑帮追杀,最后他们约好在教堂前见面然后结婚。他在来的路上被人捅了几十刀,一路洒着血飞车来赴约。她在教堂前等了又等,一直等到所有的路灯都亮了起来,路灯的光里她看见他全身是血倒在路上。于是她向着他跑啊跑啊,晚风吹起了她的白纱。她就那么一路跑着,那条路真长。

        所有这一类的故事都可以让我流泪,却被聪明的人斥为胡说八道。聪明的人说,第一,现实里没有这么傻的古惑仔;第二,现实里也没有这么傻的女人们;第三,就算有,他们也没有这么惊天动地的爱情。结论就是我是个傻瓜。所有的眼泪都是被骗的结果。

        几年前我是只偏爱这类片子的,崇尚这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伟大爱情,并且时常揣测着我的邻居是否是个隐而不现的杀手,或是在聚会上希望用出人意表的演讲吸引某个潜在的白瑞德。可惜的是,无一成功。后来慢慢的改了,开始看《重庆森林》。虽然王菲潜进梁朝伟家里的行为稍微缺乏些可行性,但是总体上来讲这部片子讲的还是比较贴近生活的爱情。杀手不那么好找,街头的小警察总有几个。何况对着毛巾说话的男人,未必就不比对着植物说话的杀手可爱。

        再后来,看《不见不散》,开始正式融入生活。葛优不是克拉克·盖博,不是让·雷诺,不是梁朝伟,甚至不是刘德华。他不帅不酷不神秘,他只是个所谓“蔫坏”的男人,有点小情调,还有点小幽默,时而犯点小浑。这么个蔫坏就足以让女人爱个十年八年。美国的大太阳底下他戴个棒球帽,遮住了自己的秃脑门。这就叫做可爱之处。整个片子再夸张再透着冯小刚的想象力,讲的总体还是平民化的感情。这样的片子叫我心里踏实。

        这种追求踏实的情趣发展到现在,我已经开始疯狂追捧张元的《我爱你》。徐静蕾和佟大为,俩年轻人谈恋爱结婚闹别扭离婚,又吵又闹又哭又笑,还来点儿自杀杀人什么的,这叫一个喜庆热闹。故事又是发生在医院的宿舍里,更是异常

    的贴近生活。两个曾经相爱的人最后离婚了,片子的结尾,徐静蕾自己一个人,怀着孩子,静静地从秋千上下来。看完了有些感叹有些惆怅,觉得所谓爱情,不过是这么回事而已。

        也许就是这样吧。就是这么回事而已。所有恋爱中的人都有一种神圣的独一无二感,就如同《半生缘》里的沈世钧,觉得他和曼桢之间的事,是所有“闹恋爱”的人所不能比的,是所有人在以往的所有岁月里都未曾经历过的。但是如果实现了,过去了,沉淀了,或许会觉得,不过是如此而已,如此而已。真正完美不朽的爱情只存在于电影里。《西雅图不眠夜》里面,贝蒂对安妮说,你的问题就是这个——你不想谈恋爱,你只是想在电影里谈恋爱而已。或者如我一样的人也有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实践的爱情理论家,我以看了这些片子的经验总结说,爱情往好了说,就是Celion Dion唱过的,“As subtle as a breeze – that fans a flicker to a flamefrom the very first sweet melody to the very last refrain. As deep as any sea – with the rage of any storm, but as gentle as a falling leave on any autumn morn.”往无情了说,就像张楚唱的,“你说我们的爱情不朽,它上面的灰尘一定很厚。”

        又同时,作为在爱情电影的鉴赏道路上走过了理想化到生活化这一过程的经历者,我自以为走过了一段沧桑的历程。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光就这么爬过了我皮肤其实我自己最清楚。无论如何,我承认我还深深地爱着爱情和爱情电影。它们永远让我心醉神迷。是它们让我在这滑稽的世界上有一个清凉的角落。在这里我可以辱骂可以羡慕,可以梦想可以飞翔,可以离开喧闹在这里沉醉一晚,呼吸干净的空气。

        然后转身离开。


  4. 流光容易把人抛

    by arielfairy


  5. 有关本BLOG的缘起及其他

    by arielfairy

    我记得我曾经非常斩钉截铁地说我是不要blog这劳什子的,那么眼前这东西算的上是我说话不算数的又一如山铁证。其实有这个东西的原因很简单,无非是刚开学的某一周的某一个周六下午,我偏巧没有作业。列位都知道,一个无聊的人,还是个女的,做出什么样的事来都不奇怪,何况她只是想建个blog而已。

        就是这样。我生性惰,怕是此地马上就要荒芜。但是在走之前,有几句话不得不说。

        第一个就是,无论你在这里看到什么东西,无论它写的好还是不好,请只把它当作一个疯子的自言自语。她不想展示任何东西,她知道任何东西都会被遗忘,所以她把它们写下来,让自己忘得更快些。

        第二我得解释一下这个blog的名字。ariel是个非常非常迷恋空虚华美文字的人,比如像郭敬明那个家伙写的:“我在我单薄的青春中打马而过”,就让ariel非常嫉妒这个自贡来的小混混。ariel小时候喜欢给自己起旖旎的名字,喜欢看《花间集》,整个人就这么败掉了,还是非常得意的说,水面清圆啊,一一风荷举。但是威勒库拉庄园这个名字无论如何和温庭筠们也扯不上关系,所以ariel要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次她一改惯例,使用了一个无比庸俗的外国名字。

        所谓威勒库拉庄,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的住所。我首先要声明的是,林格伦是个超级伟大的老太太,长袜子皮皮则是个超级伟大的小孩子,所以威勒库拉庄顺便成为一所超级伟大的庄园。如果有人没有看过《长袜子皮皮》,我没有负责解说的义务。但是我必须强调的是,这个东西使我的童年充满色彩,所以我强烈地推荐所有童年不快乐或者不够快乐的大孩子们回过头去找来看一下。今天下午有个人对我说,我没看过《长袜子皮皮》,我看过《风沙星辰》。嗯,那也好。

        长袜子皮皮在威勒库拉庄里干过很多事。爬很老的果树并且掉到树洞里,在树顶上喝咖啡吃焦糖小面包和姜汁饼干,在走廊里养马,把很多金币装到一个大箱子里,坐在大门上看走过行人,把警察举到房顶上,给自己的小朋友们准备好从遥远的中国带来的礼物,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在我小的时候,我以为真的有这么一个威勒库拉庄,在那里我可以过非常快活的日子。我小的时候没看过彼得潘,不知道有个永无乡,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和威勒库拉庄比起来,永无乡又算得了什么!或许是因为性别的缘故,我从来不曾想过要作彼得潘,我只想成为长袜子皮皮。

        这个童话我每年都要把它重读一遍,去年却忘记了。前天晚上看到single版上有人推荐《小王子》,又有人提到《长腿叔叔》,接着提到《长袜子皮皮》。我突然想起我小时候看过的很多童话。《青鸟》、《长袜子皮皮》、《纳尼亚王国编年史》,还有格林和豪夫们。我是被童话养大的孩子,所以我自以为心里还留着很多善良。现在我发现我已经把长袜子皮皮忘记了很久。我不再相信她了,虽然我去年买了一本豪夫的童话全集,还看完了林格伦的《大侦探小卡莱》三部曲,我仍是不可遏制地把她忘了。我成了一个满肚子忧愁的大学女生,除了自以为是外一无长处。我离我的长袜子皮皮已经很遥远。今天我想起她来,我说,我很难过。


  6. 这个东东好奇怪啊

    by arielfairy

    好郁闷啊好郁闷,马上准备睡了,却看到批准blog的信。上来逛逛呢,又看到出了问题的界面……rp不佳啊。

    这篇发文纯属试探性,嗯。